我有一個女友
她是在開店的
是跟她前男友合開的,一人出一半
本來都是她獨自經營
後來
因為她裡面一個員工不做了,常請假
也因為她不想再繼續經營這家店
所以想要頂讓或著請她前男友來顧(就是拆夥)
她自己想再去找工作
可是因為卡在這樣的情形
變成她這段期間
也不可能再請人
所以要找她前男友一起回來幫忙
來遞補這段時間的空檔
女友有跟我討論這個問題
我很不能接受,還大吵一架
我甚至想要結束這段感情
因為我總覺得很難接受這樣的狀況
女友要我相信她
她也沒別的辦法
雖然店裡不只她們兩個人(共三個人)
另外那位員工我們也都互相認識
所以請問各位大大應該怎麼處理?
心裡真的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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