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為傳產業銷售業務人員~女生為銀行業理財人員~
二人交往長達十年~感情穩定~在這十年期間~
平均男方月收入50000~女生月收入100000~
而女方從不因自身收入高於男生一倍有優越感~
男生也不因收入較女生低有自卑感!

愛情長跑後~在眾人的祝福下結婚了~
正所謂相愛容易~相處難~
十年的交往~卻抵不過一年的婚姻~
結婚一年後~在跌破眾人眼鏡下閃電離婚囉!
朋友們關心離婚原因為何?
竟然是因錢的因素~聽到的是女生的版本:"女生無法接受男生月收入太低~"
"收入太低~收入太低~收入太低~"
沒錯~就是那交往十年期間就已知道的經濟狀況!
真的令人不解~這種交往時就知道的收入問題~為何還會變成離婚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