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與老婆已分居兩年,現要協議離婚,我老婆本來堅持要小孩的監護權
最近提出也可共同監護,看小孩要跟誰住都可以
我有稍微爬文查了一下,共同監護似乎缺點多於優點
因此想請教幾個問題:
1.採用共同監護權以後,是否所有有關小孩的事情都要雙方同意才行,能否在協議書裡註明例外事項,
像是學校裡需要家長簽名的文件只要一方簽名即可,要帶小孩出國僅需對方口頭同意就可以等
2.我女兒現在11歲,分居期間我跟女兒搬去與我爸媽及兄嫂一起住,我曾問他若離婚後想跟誰住,
她沒有明確地表示,好像怕選了一邊會讓另一邊難過,
也試著跟她說要她放心地把她的想法提出來我們可以一起討論,但她覺得這是大人的事,
卻把她搞得很煩,請問要如何讓她願意說出她內心真正的想法呢?可尋求什麼單位或機構的幫助嗎?
3.我也有想過就把監護權給老婆好了,畢竟她自己有房子,我女兒在那裡能有自己的房間,
但是我老婆現在有跟一個男的同居,我會擔心女兒的安全,且我老婆有憂鬱症及恐慌症病史,
與娘家的關係也不太密切,若她有事不一定有人能幫她照顧小孩
請眾版友能給我一些建議,有需要我補充的地方也可以提出發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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