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與她同居近一年我認為還沒結婚錢要分仔細,這也是家人教育我的觀念而現任女友認為即然在一起了,錢何必要分清楚?重點是我們兩個金錢觀念很差雖說大多都是買吃的喝的,不過不懂節制我5號領錢,今天也才18號,兩個禮拜我就噴了8千塊(生活費部份)總是還沒到月底就沒錢,每個月都在為錢的事情吵架每次都把存進去的錢,領一些出來支出生活我真的覺得夠了,會替男友省錢的女生真的非常少每次都吵到快分手的地步好煩啊~~~~~~
s198738 wrote:兩個禮拜我就噴了8千塊(生活費部份) 剛好路過,多嘴一下。我女友住學生宿舍,她每個月的生活費一人抵你們兩人。幸好我們沒同居,她老爸負責。我前女友住家裡 (也是學生),她每個月的生活費應該超過兩萬。幸好我們沒同居,她自己負責。
如果你們錢不多,可以算算看哪裡能節省一些,譬如,把外食改成在家煮,減少看電影的次數。其實我覺得2周8千元也不是很多呀。如果你錢要分很細最好不要同居,同居就是打算結婚了,2周8千元也計較將來沒法生活。所謂結婚之前錢分開用,那是指非同居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