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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刪除內文)

謝謝大家花時間在這個討論串,我沒想到我一時的心情抒發,會有這麼多人留言關心。
再次謝謝
2016-03-02 23:1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內文
會去,但不是為了她,而是認識新朋友,
女主角挺亂的,一點都看不出有多好。
同感....感覺不出來這女孩好在哪? 也許是愛到卡慘死吧!

如果是我,我會去,但我是為了路跑而路跑,而不是為了女人,
我覺得是應該要把心放在下一個身上了,這樣下去你只會越陷越深,對彼此都沒好處。
把她當朋友就好了! 她是三心兩意的那種。 有夢最好 但是也要醒一醒。 長大吧
時光就是這樣 不見了。 你該去往前走 不然互相牽連 浪費對方 父母給予的保貴的時光
在人際關係,很多情況下是勉強不來的的。雖然你已經喜歡她很久也為她付出很多,可是她就是對你提不起興趣。這種情況並沒有誰對誰錯,也沒有誰好誰壞,一切都只是單純地兩人不是這麼互相吸引。

我猜....你覺得只要守護久這女孩久了,她就會感動、感激然後和你相守一輩子。其實這種結局是很難發生的,所以才顯得偉大。我個人認為,找女朋友或老婆最好是兩人本來救互相吸引。所以...不如試試認識陌生的女孩。例如:去超市買東西搭訕女孩子或是參加朋友和朋友的朋友的聚會。至於史努比女孩,如果你把她當朋友輕鬆的對待,說不定對雙方才是好的。
越級打怪了,女的外型條件好,宅男想把就是這種結果,不是好對象。

annpop wrote:
我喜歡一個女孩,但...(恕刪)
同意樓上的,去參加路跑阿

開闊生活圈,但不是為了她

女主角很擺明的就是對樓主沒太大興趣

實在不需要當個被糟蹋的暖男

如果都把心思放在不對的地方了

那麼就容易忽略對的人~ 加油喔~



















annpop wrote:
我喜歡一個女孩,但我...(恕刪)

annpop wrote:
也許是我的行為感動了黑比,隔天就順利的在一起了。
...(恕刪)...
就這樣,又過了兩個星期,有天睡前,黑比躺在床上臉色沉重、很認真的跟我說:我們分手吧!

剛好路過,多嘴一下。

我一向都認為那種會因感動就接受對方的女生是笨,其實還可以是隨便。看來她沒有很笨 (兩星期后總算知道你不是理想對象),所以應該是隨便。如果你說她不是隨便的女生,那你算是雞肋,也只能當備胎,等以後看有沒有機會轉正。
1.她會搞到離婚不就是眼光有問題嗎?
2.她如果真的愛你,為什麼不能跟你去台北?
3.已經有交往的男友,卻又跟前男友藕斷絲連?


你在台北收入比她高,你支付租金應該也不是問題
她卻不願意為了想跟你在一起而北上
不然你們的確有機會成婚
而且,感覺她對愛情不是很忠誠
而你也是一樣,人家有男友了,離遠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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