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公司目前呆了兩年多,由於主管跟大老板不太合拍,
因此整個部門差不多是被冷凍的狀態,主管也在今年九月離職了.
我也知道這裡已經不是久留之地,也於九月中面試新公司時,
獲得對方口頭錄取,當時新公司說大約十月中可以去上班.
但是因對方流程的原因拖了蠻久的,也因此小弟決定在目前的公司待到過年後才過去
,對方也同意,並且在這兩天會讓我收到offer.
也是因為我經驗實在不足,在還沒完全確定(十月多)就漏了點口風,
導致現在的主管認為我要離職了,也因此在十一月時找了我去談過,
當時因為我還在等新公司的回覆,所以只好說目前沒有離職的打算.
而目前的公司在一月會重整,聽說小弟的新主管會找我去談
(因為他之前也聽到我要離職的風聲但我目前還沒走).我現在煩惱的是
我是否應該在他找我去談的時候就講實話呢?怕會影響到考績以及年終
(主要是年終),可是如果不老實講,到了一月下旬又說要離職,這樣似乎也不好,
希望各位能夠給我一點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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