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有一個小孩,在我小孩還不到一歲時就認識了現在的男友,他知道我全部的情況,也幫我把小孩的監戶權和姓氏都改成女方的,帶我們出去玩也很疼小孩,小孩七歲了,但我們必需分手,因為他的家人不同意,所以我們還是要分開。
一個星期前我們才去看電影,下個星期回他家就是什麼都不回,還和我說我們結束,就這樣,又說他喜歡上別人,認識他的人都覺的他不太可能交別的人,朋友都覺得在一起那麼可惜,都覺得是家裡因素,加上他家人生病,更忙。
但是,我打電話過去他還是偶爾會接,傳line會看,但他覺得和感情有關的就不回,我不懂,心為何可以變的那麼快,但不懂他為何要心疼我用手打椅子,心疼我卻又要推開我,只因我不是良家婦女嗎?
妳可以更愛自己一點~
何況還有小孩..妳除了讓自己接受分手這個事實.還要讓小孩瞭解人與人之間的緣起緣滅.
(對一個從1歲開始就在身邊的男性長輩.到他7歲突然離開..小孩的依戀會比妳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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