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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請問是否有和平分手的方式-刪文

謝謝大家的建議,我會在溝通
真的不行就找律師了
thanks
2015-11-16 11: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方式

ricky5217 wrote:
求助請問一下,由於我...(恕刪)


找律師

ricky5217 wrote:
求助請問一下,由於...(恕刪)


法定的夫妻關係 <= 抓姦 妨礙家庭 民事賠償 免扶養費


以上是不專業的回答

ricky5217 wrote:
求助請問一下,由於我已經跟我內人在去年底簽訂離婚協議書,然後她立刻就搬出去,我猜測


是前妻
這篇講的就是你自己吧 真實的故事
所謂的和平收場通常只有兩個可能性
一是雙方都有和平收場,雙贏的共識,但很顯然沒有
另一種是其中一方甘願當龜孫子

你直接委託律師吧
從你的敘述什麼事都要委曲求全…

依你前妻強硬的個性…

她當然把你吃得死死的…

建議你…

把你的要求跟律師說清楚…

公事公辦…

連小孩未來的扶養與探視一律說清楚…

每次談不是法院就是律師事務所…

依你的個性不可能私底下完事…

一庭5萬你花得起的….

除非你還想跟她有機會復合….

ricky5217 wrote:
求助
請問一下,由於我已經跟我內人在去年底簽訂離婚協議書,然後她立刻就搬出去,我猜測是跟她男朋友一起住。
但由於她一直不肯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所以我們目前還是屬於法定的夫妻關係。
請教一下,是否有誰有經驗,該如何處理這樣的問題...(恕刪)


根據瑞士民法第114條
分居滿兩年可無條件訴請離婚

雖然這是瑞士的法律
但是台灣法院已經引用做為離婚判例
這條是最低成本不用找徵信社跟拍的方法
能證明她沒跟你同住的證據要開始收集了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ricky5217 wrote:
求助請問一下,由於...(恕刪)
那只好抓她姦,她自然就會離了

Gugugu wrote:
根據瑞士民法第114...(恕刪)


物證的話,有談到搬出去的mail
人證的話,有男性朋友可以作證我們沒有住一起。
抓猴呀!

這還需要問?

抓到了,搞不好你還有額外的收入。

kegabu wrote:
那隻好抓她奸,她自...(恕刪)


她有說,她已經跟我簽離婚協議書,我不應該再管她的私生活。所以就算抓了也沒有意義。
況且在我們分開的這一年中,我也有跟其他異性交往,她也知道
所以我的立場不足。(請鞭小力點,我也需要有伴)

所以離婚協議書別亂簽,簽了真的沒什麼作用,電視教的都是騙人的,直接去登記離婚比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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