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老同學聊到這兩種不同的劈腿方式,你能接受哪一種?還是都不能接受?
先定義 A為某男或某女(不定性別) B為A之男朋友或是女朋友
1. A某場合認識C,且A知曉C有女友或是男友,A與C仍願意交往,
若干時間之後A與B才交往,但B不知情A與C有交往,而後A與C分手只與B交往
2. A與B交往中,A於某場合認識C,且A知曉C有女友或是男友,
A與C約定私下交往,且A不讓B知道此情,C也不讓他的男友或女友發現,但過一陣子A與C分手,保持只與B交往
這兩種
你都能接受 還是都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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