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刪文......

刪文....

刪文....

刪文....

刪文....

刪文....

刪文....

刪文....

刪文....
2015-08-17 17:23 發佈
其他部分請懂法律的朋友幫你解答..

我只想問一句:你不要你的小孩了嗎?



NLCTM wrote:
文長.........慎入
2年前因對方懷孕了 於是辦了登記結婚
只辦登記結婚而沒有辦婚宴
是因為對方的親人因剛過世
所以想低調 等小孩出生後再一起補辦婚宴
這2年的婚姻 過的並不平靜
對方的個性任性又控制欲強
即使百般的忍耐也免不了對方因情緒不穩而爆發
當發生爭吵時 有時會鬧到前岳母家
而前岳母抑或是對方都曾經因小事爭吵而找我的父母去家裡怒罵
而我的父母也總是想以和為貴
雖然被罵但也都為了我好而摸摸鼻子回家吞了不少的努氣
看在眼裡 心裡對父母是滿滿的愧疚及不孝
於是在今年4月簽字離婚
雖然簽字離婚 但我們依舊沒有讓雙方的家人知情
因為我們住的房子是當初對方的媽媽出頭期款買的
前岳母也曾說過如果離婚了這間房子將會收回
而我則是怕家人對我擔心 所以沒有就沒有告知自己的家人
因此即使離婚了 我們依舊住在一起
直到今年6月某晚因為對方偷看我的手機
發現我使用交友軟體跟異性聊天的內容而又開始爭吵
對方甚至把我停在家門口的我大哥的車輪刺破了3輪
於是我下定決心回家告知家人
家人知道我離婚的消息只有小小的責罵 因為沒有及時讓他們知道
家人對於我離婚都很支持也很開心 於是我找弟弟和我一起去把我的東西搬回家中
當我和弟弟要進門搬東西時
對方卻把門給反鎖不讓我們進去搬
因此我打電話報警請警察來處理
但警察到了現場卻說這是家務事他們無法受理
後來我打給前岳母請他過來處理
等到前岳母來跟對方溝通過後
對方才願意開門讓我和弟弟進去搬 但還對我們限時要搬完
由於我家原本是家電行 因此這家中的所有電器都是我家的
所以在搬東西時原本也要全都一起搬走
但前岳母卻說這些家電就留下吧!就當是留下給孩子用的 別搬走 別做的那麼難看
於是我心軟了! 那些家電也就都沒有搬走
當天前岳母也答應說因為車輪是他女兒用破的 他們會出錢處理
雖然我已經離開那個家 但對方還是持有我的存簿
離婚時有協議好小孩歸對方 而我每月要支付2萬元的贍養費直到小孩18歲
從4月離婚到7月 每月當我的薪水進戶頭時
對方就會去把我的戶頭中的錢領出 就僅剩4千元讓我當生活費
而在7月時對方提出要將小孩的姓氏改成母親的姓並改名
8月初時我跟對方拿回了我的存簿
而在上周五我收到了存證信函
內容寫說我從離婚到現在都未履行贍養費
我的問題是
1. 離婚協議書上所寫的小孩的姓名
這孩子已經改名
原本名字的孩子已經不存在
那我就沒有必要再支付2萬元了 不是嗎?!
2. 對方每個月都將我的戶頭中的薪水領到僅剩4千元
並沒有經過我的同意 那我可以告她侵占嗎?!
3. 當初車胎被刺破 前岳母答應要支付修繕的費用
但之後去找他們要 對方卻都不認帳
而這筆帳款也尚未付清 輪胎行老闆也可以做證
當初輪胎行去換胎時也被對方掃到颱風尾也都有看到對方的真實性格
而我該如何討回這費用??
4. 對方寄來的存證信函中的內容並不是事實 那我該如何反擊???
5. 我已經受夠對方 我不想在吞忍這一切 我想要反擊也不想和解 那如果走上法庭 我有勝算嗎?!

NLCTM wrote:
文長..........(恕刪)

小孩不會因為改名就不是你小孩~照樣要付

其他事想贏....有蒐證嗎?
yotsuba
NLCTM wrote:
文長..........(恕刪)

男人...該捍衛自己的權利
養小孩的義務不因小孩改名而棄養
忍耐前妻的行為該有限度
收集證據走法律
千萬別心軟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感覺樓主不想要小孩 那就皮一點 贍養費就不付阿 說真的要鑽法律漏洞的話 妳前妻是拿妳沒辦法的.

NLCTM wrote:
我的問題是
1. 離婚協議書上所寫的小孩的姓名
這孩子已經改名
原本名字的孩子已經不存在
那我就沒有必要再支付2萬元了 不是嗎?!

2. 對方每個月都將我的戶頭中的薪水領到僅剩4千元
並沒有經過我的同意 那我可以告她侵占嗎?!

3. 當初車胎被刺破 前岳母答應要支付修繕的費用
但之後去找他們要 對方卻都不認帳
而這筆帳款也尚未付清 輪胎行老闆也可以做證
當初輪胎行去換胎時也被對方掃到颱風尾也都有看到對方的真實性格
而我該如何討回這費用??

4. 對方寄來的存證信函中的內容並不是事實 那我該如何反擊???

5. 我已經受夠對方 我不想在吞忍這一切 我想要反擊也不想和解 那如果走上法庭 我有勝算嗎?!



1.就算改名改姓,小孩身上流著你的血緣,有你的DNA
別忘了很多有錢人死的時後,都會忽然冒出一堆私生子出來驗DNA分財產的

2.這個部份你不是自己都說了,"你每月要支付2萬元的贍養費直到小孩18歲"

3.車胎費用是小錢,這個溝通溝通,沒有這麼難解決

4跟5.存證信函是針對贍養費的部份,你每個月都被領走錢,銀行會有紀錄,只要你確定你都有付,不用擔心那個存證信函

NLCTM wrote:
文長..........(恕刪)


除非離婚協議書上有登載你要付贍養費給她, 你也簽了的話, 那就你的問題該付未付(在一切程序走完的話)

重點是簽字離婚有無找雙方見證人還有去戶政機關登記嗎? 若無你跟她的婚姻關係應該仍在存續中, 那也沒什麼要付贍養費問題, 還是一個家庭

二願離婚若未在協議上載明你要付贍養費給她, 她無理要討但你不用給, 反擊回去就對了



小孩子不會因為改名就變成你不是親爸, 然後斷開魂結等同扶養費一刀二切不再支付, 想問你的腦子在想啥呀? 除非小孩子經鑑定不是你的, 還有給小孩應叫撫養不是贍養,

講到這都要打仗了花錢請擅長這方面的律師吧, 親子部份比較麻煩, 女方滿滿怨恨可能灌輸到孩子身上說父親不是, 這對孩子成長不會是好事, 要好好思考與律師商議策略



NLCTM wrote:
於是在今年4月簽字離婚........(恕刪)

樓上說到重點...

你們如果沒有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離婚無效喔!
那張協議書不能申請判決離婚
變成一張廢紙了...

先確定這個再說...


NLCTM wrote:
我已經受夠對方 我不想在吞忍這一切 我想要反擊也不想和解
那如果走上法庭 我有勝算嗎?!......(恕刪)

勝算指的是什麼狀況?

小孩長期都是跟媽媽獨處
而且也都是跟她媽媽那邊的親友相處生活

每每帶回父母家時
所有的親友都不認得
而且女方堅持要小孩 沒小孩會死~




NLCTM wrote:
小孩不想要了!!!...(恕刪)

小孩流有你的DNA ,
不管你要不要,
都要付錢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