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谷前輩 wrote:那前面說那麼多幹嘛...(恕刪) 奪回分手主動權賺爽換言之~是我分妳,不是妳分我但是~這樣會很爽嗎?...我不知道成功率真的不看好...又給人家一種不願分手有心機、在設計的感覺...應該是對方要分手爽快答應、尊重對方的...比較有機會看到回頭草但是~如果你不是牛,就甭吃了吧...她跟你做過的...跟別人...是一樣都沒少甚至可以合理懷疑..還更賣力想想吧!...這你還嚼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