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撫養費報稅

在談協議時,前妻有提到她有付孩子扶養費,所以希望報稅時她可以報扶養

孩子監護權是我的,協議書上並無註明,我可以拒絕嗎?

2015-07-21 22:5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撫養費
既然撫養費是你前妻付的,
那由她來報稅,很合理
況且你們也早已協議了

在家睡覺最好了~~ wrote:
在談協議時,前妻有...(恕刪)


"有付"跟"全包"是不一樣的
若還有得談
不如就一人一半(一人報一年或是省下的稅對半分)

若沒得談
你也可以裝死不理她...
為此興訟是一定不划算的...
登記時有註明單獨監護嗎?
孩子報扶養會影響福利補助申請喔!請多衡量自己照顧孩子甚至長輩的狀況再行決定。

夏日電風扇 wrote:
登記時有註明單獨監...(恕刪)


有登記是由我撫養,有福利補助?
有福利補助可以申請,如果有需要也符合資格的話。

舉例較常聽見的幾個福利身分,如: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弱勢兒少生活扶助,審核標準除了基本的動產、不動產、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等條件,還會看小孩是雙方監護、單獨監護,由誰報稅扶養人。

直接copy某社會局網站福利補助申請部分訊息

A:低收申請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1.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
(本市104年起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2,821元/人/月)。
2. 全家人口之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75,000元
3. 全家人口之不動產價值不超過320萬元

註1: 全家人口範圍包含: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B:特殊境遇家庭

三、補助款項第五款,因離婚、喪偶、非婚生子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者,需單獨對於子女行使監護權,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
(二)合法醫療院所開具之診斷證明不能工作。
(三)照顧6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者,致不能工作。

再舉例實務工作上遇過的例子(背景資料做過修改)

某媽本身經濟條件不佳,且單獨監護並實際單獨扶養四個未滿18歲兒少,評估了一下各項審核條件,喔!申請低收通過的話,家庭生活補助費5,900元,三個念國小的低收兒童生活補助2,600*3=7,800元,1個16歲念高中就學生活補助金5,900,前述共計每月就可以領12,600,生活壓力減輕了多少!但是去年姑姑報扶養這四個小孩,所以這些補助全部沒有了。全部沒有了。全部沒有了


以上供參。當然如果樓主家裡經濟根本不需要擔心的話,你的疑問在經補角度來看可以不用管那麼多。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