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前任,所以對象有前任者當然也不在少數。
現在,對於前任,本人態度是打死不連絡,被逼問也絕不透漏。
考量點除了在於無法預期的後遺症以外,因為以前吃過這方面的苦,所以不想讓現任也有此痛楚。
網路上常見兩種說法:
一種就是,愛不是佔有,愛是包容,對於現任的前任,畢竟已成過去,即使有連絡,亦應該展現信任,顧好當下重要;
另一種是,因為佔有是愛的其中一種表現,情人眼裡容不下一粒沙,這不是信任問題,是奇摩子問題,這樣怎麼走下去。
當然,隨著年齡經驗增長,每個人心裡都會蓋上不同的保護層,像我那層就是打死不提過去,現任提到前任或見面我也淡淡說好,細節不用跟我說,但今天我想將層掀開,問問各位的想法,但有一個前提就是你相信自己深愛過一個人。
問題一、大家怎麼證明自己深愛過一個人?
問題二、對於那個深愛過的人跟前任保持聯繫,是否有辦法接受?
分手後還能當正常朋友互相問候的~我相信~也有好幾個
但是如果說是單方面被甩~或是分開的原因莫名其妙~兩個人又有聯繫..肯定會吃味...
因為實在是看多了~而且屢試不爽.
被甩或者莫明分開的可能有一方會不甘心~早晚會有事發生 !
信任是很重要~可是如果真的愛的時候..相信放任是很笨的..
明確的告訴他你的不開心 還是要顧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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