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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真亂之26歲被嫌老棄養

小三、情婦的世界裡,26歲就算「老妹」。新北市27歲的張小姐原是富商情婦,每月包養價約80K,未料去年遭對方嫌老棄養,她四處謀職,不願低就25K月薪,下海賣淫躺著賺,昨性交易前遭警逮捕。

皮膚白皙、貌美的張小姐向警方供稱,23歲時結識一名富商,被對方包養,每周見面一次,並收到兩萬元零用錢,每月月收約8萬元,生活無憂,能經常買名牌,到高級餐廳消費,甚至出國旅遊。

但張小姐說,去年26歲時被富商嫌年紀大不再包養她,她四處求職,但無法接受25K月薪,無法適應平時生活,導致現在連房租、吃飯都有問題,才會變身兼職護士下海賣淫賺錢,每次9000元。

昨午2時許,張小姐準備進行性交易途中,一下車就遭警方逮捕,並在包包內搜出大批保險套,她當場坦承準備賣淫,隨即被帶回警局,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新聞引發網友熱議,網友留言嘆說:「棄養寵物是不道德的,寵物被養久了,已無求生能力。」有人感慨:「這就是所謂的,女孩的青春有限,青春的女孩無限。」也有人說:「27歲算年長?這世界愈來愈殘酷了!」(潘志偉/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08/624891/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愛她就不要棄養...
2015-06-09 11:4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社會 26
能用錢買到的

當然要挑啊


leica123 wrote:
小三、情婦的世界裡...(恕刪)
立志文無誤阿!
要當富商,不要當工具人!(握拳)
富商也不是笨蛋,花錢當然要挑c/p值高的,

記者大驚小怪

leica123 wrote:
小三、情婦的世界裡...(恕刪)


剛剛也在看這則新聞

看完了只能說

賣身體換金錢

終究也會因為身體老化而被遺棄

富商口味還真重...26、27就嫌老

但是算算給的金額

每周見面一次兩萬元新台幣

月收8萬元

這女的23-27被包養

認真存的話其實是不少錢

不過錢來得快去得也快

她大概也沒想到這麼快就被嫌老

奢侈生活過慣了就回不去了

只能走平價路線做老行

leica123 wrote:
小三、情婦的世界裡...(恕刪)


27、28 真的很老......

女人就和聖誕節蛋榚一樣,過了25就沒人要了

我如果是有錢的富商,我寧願包個18~22 ,至少這種年紀的女生,又嫩、又乖、又不會拿翹

附帶一點...如果星座是處女,不管多優我都不要....

leica123 wrote:
小三、情婦的世界裡...(恕刪)


其實 是 富商 終於領悟到 每個月八萬 可以天天找不同的女性
要幾歲有幾歲 喝牛奶何必養牛呢

在台灣 26是還可以啦
在中國 早就站壁去了

leica123 wrote:
小三、情婦的世界裡...(恕刪)

新聞中主角坐在車內的圖片,主角臉上看起來有周海媚的FU,不過周海媚快五十了還有人要⋯
燦坤卡號:39023656
學長說18-20之精華
之後再走下坡
由其20-23 唸大學有同居過的

何況故事中主角26
當然算老

有感而發
好像是餵食好料的食物給寵物
然後有天餵食普通食物,就絕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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