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電視劇.
剛好看到一段劇情.
是在舉行離婚典禮(沒錯.就是離婚典禮)
要被離婚的婦人細數和和她婚姻生活中的30年的付出.
照顧丈夫的生病的家人.陪丈夫創業.照顧生病的丈夫.
養兒育女.等等等等
丈夫和與會的很多人哭了.
年輕的小三氣得離開會場.
要被離婚的女人最後說
:“本來我對離婚充滿……,對,我不知道我犯了什麼錯,為什麼會得到離婚這麼一個獎勵。但是,剛才我在下面化妝的時候,我和我的律師交談,我終於知道我錯在哪裡了。我是這個家的金牌保姆,我伺候老人我帶孩子,我做飯我裝修房子,我是一名好管家。男人在起步階段,也許需要一個我這樣的女人,給他無微不至的關懷和照顧,但是,當他有更高的目標和追求的時候,他的需求就變化了——我從他的生活裡出局了。我想如果把婚姻當做一項投資,我顯然是成功的,我是一個平凡的女人,憑我自己的努力和本事,我絕對無法擁有今天的財富;但是,我不希望我的女兒像我一樣,我希望她能夠愛自己,能夠投資自己,不要在婚姻中忘記自己,當你忘記自己的時候,你的男人也會慢慢忘記你。那麼,你們即使擁有再多的房子再多的金錢,你們依然是不幸福的。”
其實我看著也哭了.
女人啊.以為盡了妻子的本分.幫先生照顧好家裡.打點好一切.先生就會多愛自己一點.
但是很多時候.換來的卻是先生發達了.卻另外想找青春的肉體.
對自己的糟糠妻要不就是要求要接納小三.要不就是被離婚.
(現在的新聞也屢見不鮮阿)
到底婚姻中的付出是該或不該?必要或不必要?
現在的很多女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萬一被離婚養活自己還可以.
但是金錢並不是女人要的一切.很多女人還是希望有個依靠的.
就像這個要被離婚的女人她問在場來賓
依她的能力.一輩子也賺不到那麼多的錢.
現在.她有錢了.但是她沒了家.沒了先生.
只有錢.
她幸福嗎?
其實我覺得很令人深省.
到底怎樣的付出是應該的恰當的?
愛自己要愛到甚麼程度才是剛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