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及撫養費

請問我已經要跟妻子離婚了,他跟我要求要兩個小孩共同監護權,但不願意負擔小孩子的撫養費,兩個小孩子也都是住在我家,他則是從結婚後到現在都住在娘家,請問我要怎麼做才能拿到兩個小孩子的監護權呢?
2015-01-12 15: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監護權 撫養費

swt97907 wrote:
請問我已經要跟妻子離...(恕刪)

http://fair0880.pixnet.net/blog/post/44805926-%3C%E8%BE%B0%E8%8F%AF%E6%B3%95%E5%BE%8B%E4%BA%8B%E5%8B%99%E6%89%80-%3E%E8%AA%8D%E8%AD%98%E7%9B%A3%E8%AD%B7%E6%AC%8A
如果我得到監護權,對方就不用負擔子女生活費用嗎?
一般人經常有的觀念:「既然已經失去子女監護權,自當不必負擔生活費用!」
事實上這個想法是絕對錯誤的,我們必須要提醒所有的父母,
對未成年子女的親屬關係與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與喪失監護權而消滅,
所以當監護權歸屬對方後,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仍要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用,
直到子女成年為止,如果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拒絕負擔扶養費用,
可以訴訟請求,稱為「給付撫養費之訴」。


我是單親 3個小孩都歸我
監護權不要共同 不然很麻煩
swt97907 wrote:
請問我已經要跟妻子離婚了,他跟我要求要兩個小孩共同監護權,但不願意負擔小孩子的撫養費,兩個小孩子也都是住在我家,他則是從結婚後到現在都住在娘家,請問我要怎麼做才能拿到兩個小孩子的監護權呢?

我倒是覺得, 正反你都要出錢
不如監護權歸她, 當然, 你要捨得下孩子, 孩子讓他帶過去
這種情形下, 最好是鬧到打官司
讓法官看看一個只想要掌控權, 卻不想實際付出撫養與照顧責任的血親
最好她敢在法官面前表明要霸著監護權, 但是不願與孩子同住, 並且不願負擔撫養費
很好笑.....

另外, 的確要避免所謂 "共同監護"
正常家庭下, 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都只要血親之一簽名就可以
共同監護, 一定必要兩位都簽名!
真遇到狀況, 你要到哪裡去求神拜佛找到她來簽名???
只要她該簽沒簽, 保險理賠都可能作廢, 甚至她還耍賤告你咬你一口....

絕對不要共同監護

共同監護大概最適合用於,那種離婚後還能繼續做朋友的.

一旦共同監護,連你想帶小孩出國玩,都得取得對方同意,還有其他各種原因讓你跟前任離婚後周周保持連繫.

從我觀點來看,那幹嘛要離婚阿? 分居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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