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已經要跟妻子離婚了,他跟我要求要兩個小孩共同監護權,但不願意負擔小孩子的撫養費,兩個小孩子也都是住在我家,他則是從結婚後到現在都住在娘家,請問我要怎麼做才能拿到兩個小孩子的監護權呢?
swt97907 wrote:
請問我已經要跟妻子離...(恕刪)
http://fair0880.pixnet.net/blog/post/44805926-%3C%E8%BE%B0%E8%8F%AF%E6%B3%95%E5%BE%8B%E4%BA%8B%E5%8B%99%E6%89%80-%3E%E8%AA%8D%E8%AD%98%E7%9B%A3%E8%AD%B7%E6%AC%8A
如果我得到監護權,對方就不用負擔子女生活費用嗎?
一般人經常有的觀念:「既然已經失去子女監護權,自當不必負擔生活費用!」
事實上這個想法是絕對錯誤的,我們必須要提醒所有的父母,
對未成年子女的親屬關係與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與喪失監護權而消滅,
所以當監護權歸屬對方後,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仍要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用,
直到子女成年為止,如果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拒絕負擔扶養費用,
可以訴訟請求,稱為「給付撫養費之訴」。
swt97907 wrote:
請問我已經要跟妻子離婚了,他跟我要求要兩個小孩共同監護權,但不願意負擔小孩子的撫養費,兩個小孩子也都是住在我家,他則是從結婚後到現在都住在娘家,請問我要怎麼做才能拿到兩個小孩子的監護權呢?
我倒是覺得, 正反你都要出錢
不如監護權歸她, 當然, 你要捨得下孩子, 孩子讓他帶過去
這種情形下, 最好是鬧到打官司
讓法官看看一個只想要掌控權, 卻不想實際付出撫養與照顧責任的血親
最好她敢在法官面前表明要霸著監護權, 但是不願與孩子同住, 並且不願負擔撫養費
很好笑.....
另外, 的確要避免所謂 "共同監護"
正常家庭下, 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都只要血親之一簽名就可以
共同監護, 一定必要兩位都簽名!
真遇到狀況, 你要到哪裡去求神拜佛找到她來簽名???
只要她該簽沒簽, 保險理賠都可能作廢, 甚至她還耍賤告你咬你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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