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如果因為這件事情,而無法協調就分手那代表彼此之間還有很多還沒協調完成男女一起結婚買房真的要同心、共識如果沒有的話,會很辛苦小弟的同學,婚前答應他老婆會買房搬出去住(他老婆當新祕,需要很多空間放飾品配件,他們家的確不夠空間~)結果對於買房這件事情他老媽百般阻撓(一下要大坪數、一下要金店面、一下說年輕人看的房子CP值不高......)可是他老婆要的並不是這些,吵架→怨懟→離婚時間不到1年.....我同學現在很怨恨自己當初沒處理好小弟目前住家裡,也想買房我聽老婆的,老婆也聽我的.....感覺還不差只是 『買得起的不喜歡,喜歡的買不起』
女友應該是很理性,也有經濟能力的女孩~~她的想法我完全能理解也覺得她希望財產獨立這樣處理很棒他沒有要求你一起分擔,但只登記她的名字那就很棒了夫妻如果想要有同心一起規劃存錢的部份,可以在工同生活費這部份一起每月顧地撥款儲蓄,兩然一起使用就好談戀愛交往討論結婚都是甜蜜蜜的事但婚姻也有她的現實面,未來會如何發展真得很難說所以一開是獨立財產也是個一個乾脆的方式,因為論及婚嫁的關係只因這個點而分手的話真是覺得可惜了~~ ,婚後會面對的問題比這個還多很多~~(來自有經濟能力已婚女性的看法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