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同事在辯論野炮和車震的合法性 ~請問只要沒人看到就合法 ??我國的公然猥褻罪,有三個成立要件:一、「意圖」供人觀覽,是指行為人主觀上有意讓他人看到自己的猥褻行為;二、「公然」則指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也就是任何一位路人、民眾都可看見;三、「猥褻」是指色慾行為,色慾行為即指客觀上足以引起他人性慾、主觀上足以滿足個人性慾之概稱.
屏東空氣好 wrote:最近跟同事在辯論野炮...(恕刪) 法官說合法就合法囉畢竟恐龍法官很多就算地點再偏僻都可以預期可能會有人看到但還是可以拗沒有公開的意圖還是判無罪啊「意圖」這個要件根本就是要讓人硬拗的那大家都嘛可以拗我在大馬路上用筆電,就表示我有公開文章的意圖嗎?並沒有嘛那同理就算我在大馬路上做愛,我也可以預期可能會有人看到但我也沒有要公開的意圖憑什麼說我在大馬路上做就是要公開是所有人都在偷看吧所以結論就是,不管你在哪裡做愛,都是合法的
車震在刑法上並無犯法,但也要看此車是什麼車要是火車.公車屬於大眾運輸工具,一般人得以進入之場所,則觸犯妨礙風化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公然猥褻罪刑法第234條規定:「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0元以下罰金。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萬元以下罰金。但要是私人汽車,因自家車屬於私人領域,則不觸法,但要是你在車震時,車窗是完全開啟的或是車窗是透明的,在外的人可以輕鬆的看到車內,則有妨礙風化和公然猥褻的罪嫌,因為有散布的嫌疑,若是車窗貼的是深色的隔熱紙,在外的人不容易看到車內的情況,則不違法,但在外的人貼著玻璃要看車內的情況,則車外的人則觸犯妨礙秘密至於野炮一定是在公共場所,那一定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