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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msn是種討厭的東西阿!

分手後,如果每天msn還會看得到,各位會怎麼作呢?

1.封鎖
2.刪除
3.封鎖+刪除
4.什麼都不作 裝著視若不睹
5.其他....


我覺得我沒辦法視若無睹耶
所以我一定會刪除+封鎖


那麼各位呢?
2007-09-17 9: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東西 MSN
視而不見

除非對方自己來打招呼 不然不會主動敲他
分手→封鎖 + 刪除
吵架→ 封鎖
恩我一慣個的做法...
什麼都不作 裝著視若不睹.
妳可以msn給我, 但是我絕對不會msn給妳.
有大問題我幫, 小問題請自己解決.

刪除+封鎖 也是可以, 不過想想以後. 說不定你有用到她的一天.
凡事不要做的太狠, 給別人台階下, 也幫自己鋪後路.
如果是理性和平的分手,沒什麼交惡的話
我會把他移到一個平常跟本不會去看的群組
縮起來,你就不會看到他的狀態了
反正除非她找我或有重要的事之外也不會講話

如果真的從此不想再和這個人有交集
當然就直接封鎖+刪除啦,不用考慮了
我的選項是4. 就丟著

說真的..msn上那麼多人,真的有常聯繫的有幾個???
有時候想,把所有名單都刪掉(不封鎖)...
開一個星期,真正主動"登"你的
搞不好只有原來名單的1/10...
Silence Jealousy
建立一個群組給他(最好排序是能排到最底),然後不展開他的群組,這樣...應該算眼不見為淨吧.
4
捨不得刪掉
還是會注意他的一舉一動
佛見三千破 渡生斬罪 道見萬物滅 殺生始元 儒見天下殘 覆生歸一
eric_lai wrote:
建立一個群組給他(最...(恕刪)


請問eric說的是這樣嗎?



不過"97.我不太想看到"裡的是吃了點虧,讓我認清事實的人,並不是女友之類的就是了~
這群組裡的成員就像雜物,堆了一年都沒用到的話,就會出清了!
* 簽名長度為英文字母100個(中文50個字)以內
刪除就好了...
反正以後有緣會再搭上線的~

不要問~~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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