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失戀,也期許是最後一次失戀,
但第一次失戀真的不知道要幹麼,
夢醒了才發現整個生活重心都沒有了,
朋友、家人,其實最後還是只能靠自已,
因為你把我照顧的太好,讓我現在成了生活白痴,
即使你最後變成我最不喜歡的那種人,
但一個人的時候還是會忍不住一直想你,好討厭這種感覺,
十年如何說放手就放手,我討厭討厭討厭你~~~~~~~~~~~
而且妳寫那麼簡短, 大家怎麼知道故事發展, 怎麼幫妳分析遺忘呢?
我建議化悲憤為力量, 話情感為文字
1. 寫成小說, 10年可以寫成很長, 寫完在修正, 多讀書、多寫作、多修改, 如果薄薄一本, 那就是沒什麼故事, 妳已經回味完了。 如果很厚一本, 試著加上一些妳的內容跟想法, 把男主角寫得更帥氣, 女主角寫得更完美, 代表這段前戀情還有成長跟幻想的學習空間, 下次可以更上手。
2. 小說太長的話, 可以考慮寫成詩, 不過詩詞的用字跟力道更為艱難, 字字重要, 適合妳花時間投入。
3. 我最建議是第三個, 可以寫成歌詞, 再去學樂器自己譜曲, 將情感流露于歌曲中, 也可以在學編曲, 感動人心, 重點是這10年有辦法激發妳的靈感, 沒有的話就放下, 去找下一段有更多靈感的戀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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