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澳門工作,認識了一個大陸的女孩子,前後交往了三年多,因為大陸簽證跟工作的關西,我們大概兩個月才會見上一面
交往當中,我忙著我自己的事,加上交往久了,漸漸忽略了她,直到去年九月她告訴我,她結婚了,她不想再等一個不確定的未來,她跟她老公才認識兩個月(那時候其實我也有想到結婚,她一直想定下來,所以我回台灣跟朋友合開一個公司,想等狀況穩定後就跟她說),她離開以後我真的很難過,就像大家說的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後來我們偶而還會聯絡,在去年11月的時候她發現她老公在網路上跟別的女孩子搞曖昧,她說完全沒有想到他是這樣的一個人,但是她後來原諒他了,上個月同樣的事情又發生了,她很難過,說她已經不能再信任她老公,(我承認我還是愛著她,我覺得她會嫁給她老公跟我一直沒給她承諾有關,所以我並不怪她,畢竟每個人都有他選擇的權利),我跟她說如果這樣就離婚吧,我可以照顧她,跟她結婚,她回答我說,離婚跟談朋友不一樣,不是說離就離的,中間還牽涉到兩個家庭(他們還沒小孩),她說她在等她老公真的出軌就可以光明正大跟她老公離婚,現在她還找不出理由跟家裡人交代,在我的想法裡,就是單純覺得既然不快樂,就離婚跟我在一起,(聊天當中她會提到她現在生活不快樂,跟她當初想的不一樣)但我也必須站在她的立場,也許離婚對她真的是一個很大的壓力
想問一下女孩子的心態,離婚是真的要考慮很多,所以她現在只能等她老公犯錯,還是她覺得她老公雖然跟別人搞曖昧,但其實她還愛著她老公,想說還不至於要走到離婚這一步?如果是妳們,當妳不愛這個人的時候,會因為不想離婚,可以過日子就好,而去守著這個婚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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