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

我要討拍拍

吃光光吃光光吃光光吃光光吃光光吃光光吃光光吃光光吃光光吃光光
2014-06-22 16:22 發佈

Kelly007 wrote:
交往超過十年,我一直...(恕刪)


人生的路還很長,有天你會遇到對的人
雖說這樣很八股,但卻是真的~
明天會更好
感情不是妳人生的全部!!
加油捏~

知道你還是相信愛情的唷!!
只差時機,好好把自己調適到最佳的狀態並等待下一個他的到來。

至於這樣對你的他,何必在乎?!
不要為傷了你的人浪費眼淚及時間,因為他看不到也不會珍惜。
祝福你了。(抱
命裡有時終須有

命裡無時莫強求

過自己想要的人生就好
時尚所有 風格自我
拍拍 拍拍 拍拍


不合適的人離開了 不是好事嗎?

如果真的彼此那麼契合 根本沒人可以拆散你們


不然是想當怨偶嗎?



是不甘心吧

從前有一首歌這麼唱著........對你付出了這麼多, 你卻沒有感動過



你十幾年前 年紀輕, 識人不明, 很正常啊, 誰不是這樣走過來的

不合適的人離開了

上天再給了你一次得到幸福的機會 不是應該放鞭炮慶祝嗎?



不要再恨了 慢慢放下他吧 再一次尋找自己的幸福吧

01人才輩出的 眼睛放亮點 找個真正合適的人才重要

提示: 找善良的 價值觀跟人生觀跟你相差不遠的


等你不恨了 我可以報名嗎?

不是聽說 只要交往超過兩年沒有結婚 那就不要再留戀
整理好情緒再出發
如果頭像是版主本人
那應該也是不缺追求者

Kelly007 wrote:
交往超過十年,我一直...(恕刪)


拍拍,拍拍

真的別難过了,出門喝喝咖啡,生活要有重心,
沒有說不能難過
但難過完要下定決心忘掉他
男人再找就有

喔對惹
下次找男人不要太聽話
對他太好就是毀掉自己前途
Kelly007 wrote:
各位小惡魔,拜託給我勵志的故事,告訴我人生還是可以期待的!

本王以前處理過一個個案,男方因為父母反對,跟一個女孩子分手,結果這女的說這輩子都會等男方,除男方不嫁,男方也信守承諾,努力在事業上打拼,沒交過女友,就為了將來能娶女方,10年後,男方忽然接到一個消息,女方結婚,而且懷孕有小孩了,男方承受不了打擊,精神崩潰,送進精神病院(其實男方已經沒救了),本王也精神崩潰,因為本王竟然要進精神病院開導他,裡面的精神病患都用好奇的眼光看本王,搞的好像本王才是正精神病患,不知道這樣有沒有讓妳覺得自己幸運一點..哇哈哈

人生不過比當歸大一點 wrote:
沒有說不能難過但難過...(恕刪)


自毀前途xdddd 說得太好了!

我不會再這麼傻瓜了
  • 1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