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之初 本來是各管各的薪水 家庭支出
我會固定匯款一筆金額到老婆戶頭由他來支付
隨者三個小孩陸續報到 也買了房子(有貸款) 車子(無貸款)
相對要支出的錢也變多了 但近幾年換工作+上出差費
薪水也相對提升 我本身不善理財 所以薪水乾脆通通交給
老婆管理 我領零用錢過日子 也可以接受 早餐自己出錢
中午吃公司 晚上吃老媽家 車子油錢 保養報公帳 所以一個月5K的零用錢
也還OK 可以存一點錢起來 雖然不多 偶爾想買個東西 例如3C產品還是可以
問題來了 由於本人還算喜歡 拍照 之前買的數位相機 也用了8年
興起想換相機的念頭 剛好目前有些特價 也存了一些錢
就衝了一台相機 但是這是苦難的開端 當老婆知道後 非常的不高興
說這是用不到的東西 我自己想一下 也許是我要買東西沒知會他
但是我的零用錢 我要怎用 不是我自己支配嗎(這是小弟的想法)
但是被定的相當慘 也不跟我講話
這要怎溝通呢 實在是技窮了有大大有經驗 可以教一下小弟

很久沒有補償了吧 找一天跟老婆去MOTEL補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