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未婚女未嫁,正常的追求並沒有錯2.有男友還刻意讓你有機會繼續發展,FB還開兩個做掩護,根本是存心要劈腿....這種人值得追嗎??--看完你的前一篇文章個人要更改掉上面第二點勸你還是別去打擾這女生的生活....這已經不是正常的追求了....
平凡中不平凡 wrote:我自己有一間房5樓半透天厝 代步有汽、機但我絕對不是靠爸靠媽族,從高中開始就沒跟家裡拿過錢,所有需要的東西完全是靠自己打工賺來的 你22歲你說你有車有房.不是靠爸.我比較懷疑你高中到現在22歲.錢是怎樣來的
我自己有一間房5樓半透天厝 代步有汽、機但我絕對不是靠爸靠媽族,從高中開始就沒跟家裡拿過錢,所有需要的東西完全是靠自己打工賺來的所以很白明賺錢的辛苦,退伍後自己要創業做生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你贏了!!!但夜路走多了會遇到鬼的!!不過話說回來17應該好追阿,感覺你很有把握阿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