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台衝得很快的vios撞了上來,雖然雙方人都沒有事,但是後續的處理讓小弟非常的疑問!!
想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幫忙看一下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車禍現場
#1

小弟的車是小灰佛
中間照相的就是另一位車主,且讓我稱他為猛姊(開車猛又是姐姐輩).
在後方米色鐵捲門前原本有停一台黑色福特且正好要離開.
根據猛姊的解釋,就是因為那台車所以他沒有看到我!
我也是因為那台車要開出來所以到路口的時候幾乎是停了下來.
後來那台車讓我先走,所以我又繼續前進,才一往前開就看到猛姊從我右方衝撞上來.....速度很快!
而我被撞的時候幾乎是靜止的,因為速度不快(時速不到十吧,正龜速起步),且看到他衝上來我還有踩剎車!
更誇張的是被撞後我們的車頭是黏在一起的,但是猛姊卻在我來不及阻止的情況下就倒車!

最後停下來後就是像照片那樣.後面會有一張照片證明他有撞到我的前方大牌!
車禍現場另一角度
#2

小弟原本是直行,被撞後車頭角度整個被撞歪一邊!
猛姊也是直行,且撞到我之前應該閃都沒閃,請看他的前輪腳度!除非他是倒車的時候還有喬角度....
車禍現場另一角度
#3

猛姊的車也因為撞到我而歪一邊
受傷小灰佛
#4

可以看到我的引擎蓋因為側向撞擊而橫移,引擎蓋上面的凹痕是猛姊的車撞上來壓的!
撞擊點應該是右前方保桿,我的右前方霧燈都被撞到縮進去了!
位於右前方車燈下面的動力方向盤幫浦也掛了....

受傷小灰佛
#5

前保桿硬生生被整個撞破,霧燈縮到裡面去了
受傷小灰佛
#6

另一側看的角度....橫移的引擎蓋....

受傷小灰佛
#7

這張照片可以看到我的前輪完全沒有撞到.......可是有沒有內傷就不知道了~
受傷小灰佛
#8

我的葉子板彎掉了.....其實另一側也一樣....簡單說就是車頭歪一邊

看了這幾張照片, 是否可以當作證據我是在幾乎沒有速度的情況下被側向撞擊?
受傷小灰佛
#9

看到大牌彎掉了吧~
這就是猛姊給我撞上來又倒車的證據!
過路口還猛衝之小V
#10

這一側看還好
過路口還猛衝之小V
#11

正面看就有點慘
過路口還猛衝之小V
#12

這邊就不得了....整個凹進去! 這是傳說的潰縮設計嗎....
請注意左側側面方向燈下方的擦傷....
這是也可以證明他撞到我又倒車的證據
照片看完了,接下來說說處理經過吧~
被撞後的第一時間,猛姊倒車停下後,便下來看車子.
而小弟我還在車上檢查坐在助手席的朋友有沒有受傷!
當小弟下車後,猛姊馬上解釋是因為轉角口那台車所以沒有看到我!
這時我肚子裡可是圈圈叉叉一票話想罵!

就算因為有車沒有看到我......
也不代表猛姊你可以過路口不停下來看一下有沒有車吧!
然後問我有沒有保險要不要報警,保險方面好險我有保乙式全險!
至於報警是一定要的....這還要問嗎?
在等警察來的中間二十分鐘,打給了保險公司備案順便請他們派拖車來....
好不容易警察來了開始畫現場事故圖,大約花了十來分鐘~
然後!重點來了!
警察跑來跟我們說:
你們兩台車都是在 "街" 等級的路上行駛,所以路權方面沒有誰大誰小的問題.
那這種情況下是 "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先行" ! (也就是我應該要讓猛姊先過就是了)
既然你們都有保險,那就留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剩下的事情吧!
然後就叫我們在現場事故示意圖上面簽名壓手印...
然後....然後.....然後.....
警察就走了~

有人有發現少了什麼嗎?
沒錯.....就是沒有做筆錄......
那請問除了小弟我跟猛姊兩人外....還有誰知道事情發生的經過?
兩邊的保險公司要談....連事發經過都不知道要怎麼談?
後來我問了保險公司的理賠員,
他跟我說他們就算去警局申請相關資料,也是只能拿到現場事故示意圖!
雙方的筆錄他們都不能看!
我聽到這邊快瘋掉了.....
這不就是說他們自己可以看圖說故事?
又現場事故示意圖上我是右方車,
所以現在整件事情變成大部份責任要我承擔囉?
雖然我保的險可以讓我在這件事故上面一毛都不用出!
但是莫名其妙的車被撞已經很不爽了!
還要我負擔大部分的責任?
我明年的保費還會調漲!
這口氣真得很難嚥下去!!!!!!

想請問各位站上有經驗有見識的大大們幫幫我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
我可以討回公道嗎?
還是我也有哪邊做錯了?
請各位大大給我意見
小弟在此先說聲謝謝!
----------------------------------------------------結局----------------------------------------------------
謝謝這次事件中所有給小弟意見的大大們~
你們的關心與建議小弟銘記在心~
今天我的理賠專員打給話給我說肇事責任查完了....
果然如我所料我占了七成的責任....
由於雙方理賠專員也是去警局調閱現場事故示意圖...
所以也是看圖說故事~
小弟有兩條路可以走
1.摸摸鼻子自認倒楣,車子修好人沒事就好
2.繳個三張小朋友,資料填一填, 年假預留個幾天去出席鑑定委員會的約談, 勞心勞力一兩個月
但是還是要擔肇事責任,能夠談成我三他七就該滿足了~ 爭的是啥? 就是那一口氣! 我不是主要肇事者!!
由於選以上兩條路的過程差很多,但是結果會一樣,
就是小弟現在都完全不用出動小朋友擺平這件事~然後明年的保費確定就是不漲也不降!
所以~所以~
我承認我沒那個種去討回公道~付出的代價我覺得不值得!所以我選擇了第一條路!
一切交給理賠專員處理~我等著週六去把車牽回來就好~
或許許多人都跟我一樣,為了怕麻煩,所以就摸摸鼻子認了
所以很多不公平的裁定也就沒啥下文就了事收工~
這次的事件因為小弟自己第一時間的處理不夠完善!
所以就算送交交通事故鑑定小弟也沒有必勝的把握~
以下小弟分享這次事件所得到的經驗分享!
不可否認有點消極但卻是很實際
1.十字路口停看聽(廢話),真的沒辦法兩邊顧那就顧右方有沒有來車就好
2.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絕不可移動車輛,除非現場採證完(自行畫下車子位置與照相)且雙方同意移動
交通大隊警員說:車禍發生後自行移動車輛的那方絕對理虧!
若是對方有自行移動千萬要告知繪製現場圖的警員且在筆錄中說明!
3.筆錄一定要做!警員沒做記得記下警員名稱與所在分局!
4.現場示意圖一定要看清楚才簽名,道路中線與路口寬度,車輛離路口距離等等相關數據都要比對!
5.有保險請第一時間聯絡保險公司,但是別跟警員說你有保險,說有保法規規定要保的那種就好.
不知道有沒有站上的大大有其他意見的~可以提出來討論
當然還是希望各位站上的朋友們不要遇到這類的事故
但是若是真的不幸遇上也希望小弟的經驗可以幫上一點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