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約27歲的半年輕人
七年前當兵後離婚
因為我請我前妻幫我顧遊戲工會
結果她跟裡面一個香港人談戀愛
結果最後她決定要離婚
之後二家就只是靠我拿錢給前丈母娘來聯繫
一個月看一次孩子
前二天從朋友那得知她前陣子幫對方生了一個孩子 .聽說孩子跟爸爸待在香港
我前妻不想過去
我是覺得有些不開心 覺得對方不該隱瞞
也不是沒拿生活費給她們家
結果我打電話問女方媽媽
她媽媽意思是說
這件事沒什麼好提的
未來怎麼樣還不知道
有能力的人娶三個老婆也能讓她們服服帖帖
她會讓她女兒跟強的一方
大概是這個意思
她是說她女兒沒結婚
同學說我前妻說有
一開始我前丈母娘還否認生孩子的事
大家覺得 我該怎麼做
我爸媽是說
基於為了孩子教育要我繼續付錢
大家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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