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之間或者夫妻之間,如果一方有壓力且需要幫忙但求助無門之下
只好求助另一伴,這樣算利用嗎?在感情中何謂利用?何謂扶持?
如果需要對方陪伴去某些地方,這樣會是利用嗎?
平常相處正常,對於對方需要幫忙之處也義不容辭幫忙,需要對方幫忙做一件事情時,會構成自私或利用嗎?
請益各位先進
麻沙拉弟 wrote:
男女朋友之間或者夫妻之間,如果一方有壓力且需要幫忙但求助無門之下
只好求助另一伴,這樣算利用嗎?在感情中何謂利用?何謂扶持?
如果需要對方陪伴去某些地方,這樣會是利用嗎?
平常相處正常,對於對方需要幫忙之處也義不容辭幫忙,需要對方幫忙做一件事情時,會構成自私或利用嗎?
請益各位先進...(恕刪)
如果是這個邏輯的話,夫妻間的sex也是利用了。
每個人不該是婚姻的索取者,更應該是奉獻者。但是你決定不了另一個人怎麼想,你只能問自己,你做到了嗎?
需要對方幫忙,這是要商量的事情,不是簡單粗暴蓋個帽子「自私」或「利用」什麼的。
並不是你需要對方,對方就一定要義不容辭。但也不是你需要對方的時候,對方無動於衷。
婚姻與感情的事情,是建立在相互理解信任的基礎上。
麻沙拉弟 wrote:
對於對方需要幫忙之處我都會幫忙(能力範圍內)
所以也不知道另一伴所謂的"利用"建立於什麼樣的基礎上
而需要幫忙的真得是很需要才會開口...(恕刪)
如果對方認為你在「利用」她,那證明感情基礎已經動搖,你該想的不是這個問題,而是感情的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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