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謝謝願意點進來閱覽這篇的各位大大
想要諮詢些離婚上的問題
事主是身邊的女同事
目前有兩個女兒(大的約2歲 小的約1歲多)
女方目前搬回娘家住 (好像已經有半年多了)
半年男方也沒給過一毛錢
兩方曾有過協議離婚
但男方擬訂的協議離婚書
看了也簽不下去
男方主張內容大概是
男方不要兩個小孩 (帶走一個也不願意)
一個月只願意給一萬元贍養費(所以一個小孩只有五千)
男方想要探望小孩隨時可 年節可帶小孩回男方家過節
想當然這種條件最後是破局了
女方目前沒有工作(最近被公司資遣了)
獨自扶養兩個小孩
同事想要離婚卻不知如何進行
想要協議離婚這件事應該是沒辦法
因為男方主張不想要兩個小孩 一個也不要
且贍養費這邊也喬不攏 一個小孩一個月只願意付出五千
女方可以的話是想要兩個小孩(基於母性的天性...)
但是單身獨立扶養兩個小孩
在經濟方面的考量上 應該是....
不知道版上有大大可以給些意見諮詢嗎?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