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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要離婚需要哪些證據呢??可以申請保護令嗎?

請問 家暴如果想離婚,除了當事人簽字離婚再來應該就是走法律途徑了吧?
因為是我爸打我媽(從小看到大,我媽為了我們一直隱忍)而現在我們暫時搬到我媽娘家借住.沒想到我爸三天兩頭打到我媽娘家這邊(奪命連環CALL也會半夜狂打),開口就是國罵連他的岳母也照罵不誤連威脅恐嚇語氣(危及生命安全的語氣)都出來了!!
以前有打過113跟報警過但是都沒驗過傷(警察常跑我們家)因為我爸跟鄰居都相處的很不好
我們到底應該怎麼做才好?想說走法律途徑要有什麼證據才可以呢?

小弟跟家母已經在外面租到房子準備入住了還帶了3個小朋友(國小+幼稚園)有一個不負責任的哥哥跟一個酗酒的爸爸....我真是無言了!!

怕搬到租屋處我爸還是會騷擾我媽娘家那邊的人換我媽娘家那邊不得安寧...室內電話不知道有沒有黒名單這種功能有可以推薦的嗎?

希望大家可以提供意見給我讓我知道該怎麼做!!謝謝
2014-03-27 21: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家庭暴力 證據
我只知道申請保護令的部份,
電話騷擾、恐嚇部份,請調通聯記錄,可以的話請錄音
現場騷擾,也是可以的話請錄影,當然直接叫警察來處理更好,有受傷請醫院開立驗傷單
然後找個時間請媽媽帶小孩和其他證人、證據前往當地派出所製作筆錄提告家暴並聲請保護令。因為家暴的卷較多,約耗時一小時至二小時左右便可完成報案。(記得通知地址寫母親娘家或朋友家,別傻到寫原來的家,否則開庭通知被爸爸收到就好笑了)
幾個星期後法院便會通知去開庭,審核保護令是否核發(如果怕見到施暴人,可以在當初警方保護令申請書上註明分開訊問)。
最後,萬一情況嚴重到有立即的生命危險,可向警察要求申請緊急保護令(很少見的情況)。
打電話來罵就錄音存證
你子女可以做證
訴請離婚沒那麼難,看證據
microsoftwar wrote:
室內電話不知道有沒有黒名單這種功能有可以推薦的嗎?
...(恕刪)


向中華電信申請市內電話來話過濾的服務就可以了。

你可以針對國際來話、國際不明來話、國內不明來話、黑名單四類項目來決定
看是要轉接語音信箱、接聽、拒絕接聽或是直接掛斷。
請參閱

民法1052條第一項第三點(判決離緍)

再依1056條請求損害賠償

若生活陷入困難再依照1057條要求贍養費

燦坤卡號請自行取用:60051363

chiujung wrote:
向中華電信申請市內電...(恕刪)


我去看了一下 一個月30元 謝謝!!我會建議我媽娘家這邊的人去中華電信設定!!

最後防線 wrote:
我只知道申請保護令的...(恕刪)


看來只剩下錄音這手段了!!不然真的不勝其擾 感謝大大提供的意見

enjoylife05 wrote:
請參閱民法1052條...(恕刪)


謝謝大大提供的法條!我會去看一下資料

仗義執言 wrote:
建議樓主可以諮詢這個...(恕刪)


謝謝大大提供的訊息我會作為參考的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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