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當下,我真不知道該如何表達我對我的同志朋友的痛心和難過…

文筆與表達不是很好,還請見諒。
對話內容非常的長,所以做有濃縮成L先生所表達的主要內容。

--------------------
L先生是在FB的某遊戲討論社團認識的,也是所謂的男同志,目前還在讀大學。
剛認識他時,只知道他的家庭是個虔誠的基督教徒,每個星期日一定會去教會做禮拜。
FB聊天也頂多聊聊生活近況和聽他講另一半的事而已。

今天,L先生跟我聊到他的另一半整天只會玩手機又對他很冷淡,
一直在猶豫這種感情還要不要再下去,而我大概花了半個多小時在跟他開導感情事。
後來他問我能不能幫他介紹好對象,我開玩笑的跟他說「你那麼胖,要幫你找對象難吧

因為這一句話,才開始知道他的人生已經快要落幕了,

L:你不懂為什麼我會變成這樣,如果你經歷過我的情況,你不一定會想繼續待在這世上。

L:綁在隔離病房,強迫灌食餵藥,每天試新藥,吃到自已身體不是自已的,代謝異常。

L:還沒法跟任何人聯絡見面,最蠢的是,是自已的家人送你進精神病院,明明自已就沒病。

L:出院了,但知道自已身體功能因為長期服藥異常,運動幾乎都不行,
因藥物堆積的體重因代謝異常幾乎無法消化。


往後,求學的這段時間,藥物的後遺症經常性的引起心絞痛或是呼吸衰弱,
導致急診室和救護車都已經認識他,他也不好意思再為了這狀況再叫救護車送醫。

而幫做長期健康追蹤的醫生希望他回醫院住院好好接受治療,希望能讓身體退化減緩,
(因為藥傷的關係,記憶力退化痕跡已緩緩顯現…)
家人則決定讓他好好的過正常生活,現在連家人都會跟他一起物色網路上的對象~
就好像一群男人會對女生身體說三道四一樣~

L先生也說,他現在遺書已經寫好,因為什麼時候不再記得大家,他也不知道。
至於他的另一半,因為才17~18歲,說了會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所以沉默以對。
-----------------------------------------------------------------

當下聽完這些話,我除了難過還是難過,
對他與家庭的信仰難免有不當的連結,若也可能很多沒看見的家庭真的還在做這樣的事,
就為了所謂的「性向導正」。
一時想起是否這兩天有什麼「婚姻平權」的活動在進行,
但婚姻平權,對現在的他有用嗎?

真心希望停止歧視能落實每個人的心裡深處
2014-03-16 21: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同志朋友

大家都有病~ wrote:
L:綁在隔離病房,強迫灌食餵藥,每天試新藥,吃到自已身體不是自已的,代謝異常。

L:還沒法跟任何人聯絡見面,最蠢的是,是自已的家人送你進精神病院,明明自已就沒病。


自己認為沒病
並不代表很ok

有些精神疾病會缺乏"病識感 "

大家都有病~ wrote:
文筆與表達不是很好,...(恕刪)


性向導正..這因該是違法的吧..同性戀早就在很久以前不列入精神病..哪家醫院在做這東西?還把人搞到快掛掉..因該要告知記者上新聞!
我好奇如果沒病,那家屬是以什麼理由送他去的?因為同性性向,精神病院就收嗎?不是這樣的吧?藥呢?他又沒參加人體實驗,同性也不是病,有什麼藥能吃?有醫生敢這樣開處方的早被告傻了吧?不符邏輯。
大家都有病~ wrote:
文筆與表達不是很好,...(恕刪)

有病就該吃藥~他都暗示要在一起~你不考慮嗎??
同性戀不是罪過但並不是社會對不起他
懂得尊重別人的選擇但被尊重的人自己不尊重自己就別怨天尤人

四葉幸運草 wrote:
有病就該吃藥~他都暗示要在一起~你不考慮嗎??
同性戀不是罪過但並不是社會對不起他
懂得尊重別人的選擇但被尊重的人自己不尊重自己就別怨天尤人


請問你的發言和樓主的朋友被迫進行性向導正治療的關係是...?
文章語法真的很不好 亂七八糟
前後句不連貫
建議樓主先去上個國文課再說~~

是說 人生快要落幕的意思是? 他得癌症嗎?
不然光是吃精神病的藥 應該不至於會死吧

另外 真的與外界隔離的話 可以上網嗎?

不過 能理解 有宗教信仰的家庭會有這種狀況
畢竟比較保守
如果可以 建議他遠離家庭吧
時間終究會讓家人接受這一切的~~
前因後果交代不清
只知道苦主是位有輕生念頭的同志


大家都有病~ wrote:
綁在隔離病房,強迫灌食餵藥,每天試新藥,...(恕刪)


光看這幾句
不是L唬爛就是樓主唬爛是吧~

大家都有病~ wrote:
L:你不懂為什麼我會變成這樣,如果你經歷過我的情況,你不一定會想繼續待在這世上。

L:綁在隔離病房,強迫灌食餵藥,每天試新藥,吃到自已身體不是自已的,代謝異常。

L:還沒法跟任何人聯絡見面,最蠢的是,是自已的家人送你進精神病院,明明自已就沒病。

L:出院了,但知道自已身體功能因為長期服藥異常,運動幾乎都不行,
因藥物堆積的體重因代謝異常幾乎無法消化。



因為性向問題 被強迫就醫
報警鬧上法院就好了
這是刑事案件了

不過也有可能L先生精神病發作

不過既然還可以上網
就讓他自己找警察吧
可不要公親變事主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