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分手跟劈腿

話說小弟我有一次的戀情是別人跟我在一起

可是女方可以在床上跟我很開心的HAPPY完之後 跟我要禮物

然後又有其他曖昧對象.我覺得這應該算是劈腿無誤吧 以現在的定義來講

我朋友有一個例子

他跟另外一個有男朋友的女生互相喜歡了

可是並沒有打算要偷偷來 男生叫女生去跟對方說分手

可是殊不知道對方單方面的死不肯分手 不然就要跳樓等等

所以他們就很無奈的偷偷在一起 可是就被跳樓那個說是女生劈腿

很複雜啦 雖然那要跳樓的男生本身也有很多問題 不過在這先不討論...


我只是想說如果是這種單方面的死不肯分手

那還算是劈腿嗎 有人一直遲遲不肯放手 那另外一個就不能有她自己的自由了嗎

我認為分手有很多種原因 喜歡上別人當然也是一種

雖然無奈 可是這也是會發生的事情

可是以跳樓威脅 單方面的不肯 然後女生因為也沒辦法接受

所以就跟另外一個人在一起了

這樣也需要背負劈腿的罵名嗎


我是覺得這樣有點可憐跟不公平


不知道各位大大的意見是如何
2014-02-06 11:07 發佈
f1317913 wrote:
話說小弟我有一次的戀...(恕刪)

分手本來就不一定需要雙方談好
要跳樓就讓他去跳就好了
管他跳不跳,反正就是沒關係了

幹嘛還要因此跟別人變成是偷偷在一起?
這不奇怪嗎?

但你講的情況還是劈腿沒錯
先劈了才分手的不是嗎?不然哪談得上什麼互相喜歡
又不是分手了才交往
如果硬要拗什麼分手了才在一起的話,那也只是讓自己心安而已啦
遇人不淑導致另結新歡,大部分人或許能接受
但怎麼樣也不能說劈腿這個事實沒發生過

對阿

是沒有錯

可是我總覺得這是一個不怎麼好聽的辭彙

因為劈腿在我的認知裡面是一個比較低俗的名詞 我不知道其他各位的認知是如何

就是因為感情生變 喜歡上別人想要分手

可是不看原因跟過程 就通通都貼上劈腿

然後自稱被劈腿的那方似乎就有正義的力量加持

好像自己被天下人所負一樣

可是跟實際上的狀況差距甚遠阿@@

我不喜歡的是好像自己說是被劈腿 然後就好像得到了免死證一樣

好像就等於我被劈腿 = 我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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