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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問題

今天阿伯的一個友人問我一個關於監護權的問題(還真以為我是萬事通啥事都懂?)
問題如下

A與B是夫妻已經離異

小孩未滿18歲監護權在A這裡 B從不幫忙負擔教育金費連一毛錢都不給
小孩有點想去B那,不想住A這裡,所以小孩常常跟A吵鬧
所以A有點被小孩搞得精疲力盡,想把小孩給B
但是之前因為有過經驗,有一段時間小孩住B那(監護權在A這裡)
但是B很無賴,雖然小孩住B那,學校註冊費,安親班費用等全都擺爛故意不繳
到最後還是A乖乖拿錢出來繳,所以A才又把小孩接回來
現在問題是,A可以單方面放棄監護權給B嗎?
還是有時麼方法可以解決?

2014-01-08 21: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監護權問題

xxx168 wrote:
今天阿伯的一個友人問我一個關於監護權的問題(還真以為我是萬事通啥事都懂?)
問題如下

A與B是夫妻已經離異

小孩未滿18歲監護權在A這裡 B從不幫忙負擔教育金費連一毛錢都不給
小孩有點想去B那,不想住A這裡,所以小孩常常跟A吵鬧
所以A有點被小孩搞得精疲力盡,想把小孩給B
但是之前因為有過經驗,有一段時間小孩住B那(監護權在A這裡)
但是B很無賴,雖然小孩住B那,學校註冊費,安親班費用等全都擺爛故意不繳
到最後還是A乖乖拿錢出來繳,所以A才又把小孩接回來
現在問題是,A可以單方面放棄監護權給B嗎?
還是有時麼方法可以解決?




阿伯~

你不要當兩性專家啦,請上" 投資與理財" 版。

如果夫妻都很有錢的話,應該就會減少很多吵鬧了吧。

有幾個問題要問一下
(1)協議離婚的時候,協議內容有(B要幫忙負擔小孩的任何費用)嗎?
(2)A要放棄監護權也可以,去法院申請協調跟裁判,但是,之後有要幫忙負擔小孩費用嗎?
(3)如果放棄監護權之後A就不再支付任何費用,B同意嗎?

Mister HHY wrote:
阿伯~

你不要當兩性專家啦,請上" 投資與理財" 版。

如果夫妻都很有錢的話,應該就會減少很多吵鬧了吧。


噢....我不喜歡當兩性專家,只是朋友被B跟小孩搞到有點躁鬱症所以才來問我
唉~~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這件事我也不是很想管
至於上投資與理財版,有空吧
過完年我會抽空上去跟各位分享的

Taichung-Chen wrote:
有幾個問題要問一下
(1)協議離婚的時候,協議內容有(B要幫忙負擔小孩的任何費用)嗎?
(2)A要放棄監護權也可以,去法院申請協調跟裁判,但是,之後有要幫忙負擔小孩費用嗎?
(3)如果放棄監護權之後A就不再支付任何費用,B同意嗎?


1.協議內容有沒有我是不知道,只知B當初就是好吃懶做所以A才會跟他離婚,就算有B也很無賴不想給
2.根據了解B當初也很想要小孩監護權,至於給B監護權後小孩教育費用A應該會幫忙初一些
3.B應該沒那麼聰明不懂那麼多法律問題,現在問題是卡在小孩給了B監護權如果沒給B
B依然無賴不繳學校註冊費與學費,到最後學校依然是找監護人要....

xxx168 wrote:
今天阿伯的一個友人問...(恕刪)


事實上
POINT點只有一個
A B都是不負責任的父母
都不想掏錢養小孩
只想留著自己花

由上述可得
要解決這個困境
先讓A 和 B都把錢掏出來再說
小孩就會有人養
跟監護權無關...
監護權既然在A這邊,那他們之間一定要有協議或是判決才會讓B無監護權

所以一定先弄清楚原協議或判決內容才有辦法繼續處理

另外,監護權就算喪失,也還有扶養的義務在,雙方無法協議時,可由法院強制處理

他們的問題是在扶養的義務,不是單純監護權問題

若A不想盡扶養義務

那就達成能讓法官判定他會"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就可免除扶養義務


--
反正看起來B是無賴,A沒責任感.... 就這樣....
xxx168 wrote:
小孩未滿18歲監護權在A這裡 B從不幫忙負擔教育金費連一毛錢都不給
小孩有點想去B那,不想住A這裡,所以小孩常常跟A吵鬧
所以A有點被小孩搞得精疲力盡,想把小孩給B
不管監護權在哪,除非另有約定且作成書面,父母雙方都必須共同負擔扶養費
如有爭議則交由法院判決,因為負擔扶養費而造成自己經濟困難者,提出證據 法院會視狀況裁決


把小孩交給擺爛的B,這小孩大概就"毀"了
這對父母很糟糕
樓主應該要幫忙輔導友人,解決小孩的問題
為何想住B那裡的原因?
既然不能好好的教養,當初幹麻要生
這小孩比流浪動物還可憐,喜歡就要來養,不喜歡就棄養

Mister HHY wrote:
阿伯~

你不要當兩性專家啦,請上" 投資與理財" 版。

如果夫妻都很有錢的話,應該就會減少很多吵鬧了吧。


+++++++1

請阿伯上理財版..........那裏需要你

mravip wrote:
監護權既然在A這邊,那他們之間一定要有協議或是判決才會讓B無監護權

所以一定先弄清楚原協議或判決內容才有辦法繼續處理

另外,監護權就算喪失,也還有扶養的義務在,雙方無法協議時,可由法院強制處理

他們的問題是在扶養的義務,不是單純監護權問題

若A不想盡扶養義務

那就達成能讓法官判定他會"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就可免除扶養義務


--
反正看起來B是無賴,A沒責任感.... 就這樣....


今天A把原協議內容拿到公司給我看了,內容是B需一個月負擔4000元扶養費用
只是B卡債,銀行負債,健保都已經負債一堆了,當然不可能再拿4000元出來扶養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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