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財產問題

小的有位朋友兒子即將要踏入婚姻生活。。我朋友是位收入不豐的長者。。他省吃儉用存了四百萬要給他兒子買房。。兩百已在他兒子名下(這算婚前財產吧??) 。。另外兩百想說要等到買房才給他用。。。由於是婚後才要買房。。而他們已跟未來媳婦和親家講這棟房子會夫妻共同掛名。。他最近考慮很多。。深怕兒子婚姻不幸福時。。給兒子買屋的錢將來會因為婚後夫妻財產共有而得給媳婦一半財產。。他想萬一不幸走到這一天。。。四百最好能悉數拿回。。想請教各位前輩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謝謝
2013-12-28 1:5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財產問題

goodtrustman wrote:
小的有位朋友兒子即將...(恕刪)


現在這社會是有了銀子就沒了老子

你一定要請他留著400萬

以防兒媳不孝~
goodtrustman wrote:

由於是婚後才要買房。而他們已跟未來媳婦和親家講這棟房子會夫妻共同掛名。



叫你朋友買房用自己名字,
房屋給兒子婚後住,要兒子自己繳貸款別靠女人幫,
繳清後用父母贈與兒子過戶。

不建議自己買房屋,還要答應讓女方掛名,
還沒努力,結婚就想先要好處保障之類的,是現在婚姻男方常遇到的問題,
婚後雙方努力的才是歸雙方所共有,
婚前不要有任何金錢財產上瓜葛。

我建議,任何人說任何話都不要期待,
當事人必須去思考二件事再決定,
1. 如果對方說的是真的,有誠信,你該如何做? 如何應對?
2. 如果對方說的是假的,存心欺騙沒有誠信以後會改變,你又該如何做? 如何應對?

記得,信任是兩面刃傷害是很大的,
你不會傷人,也要會保護自己,
絕對不是對方說,要你信任她就該信任她,
而是,她做了讓你值得信任她的事,只有你自己才能決定願意信任她。
即使是共同財產制,只要能證明是來自"贈與/繼承"就可以排除分配
比較簡單的方式就是"透過金融機構用轉帳"(長輩帳戶轉到兒子帳戶)

既然只有400萬,已經有200萬在兒子的帳戶裡了,我建議剩下的200萬就留作養老金吧!
人老了,有錢才有尊嚴啊~提早分家產,就變成人球的案例多的是

zzzchen wrote:
即使是共同財產制,只...(恕刪)

中肯

zzzchen wrote:
即使是共同財產制,只...(恕刪)

非常同意蛙嫂的作法 ,留200萬給自己當養老金
已經200萬給兒子了, 如果婚後想買房, 叫女方也拿出200萬 ,這樣才有婚後財產共同擁有的意義, 貸款兩人各出一半 ,如果女方不肯出, 那就婚前買, 登記在兒子名下 ,這樣也能避免婚後財產共有制的茫點出現
現在不是他要不要拿來當養老金問題。。唉。。是一言既出。。面子拉不下的問題。。婚也要結了。。。也不可能現在馬上買到好房子。。。房價那麼高。。

樓上大大這麼多中肯的建議都提出了

叫你朋友自己想清楚

不必來01問這種隔空抓藥的"神方"

臺灣社會要了面子就沒了裡子的淒涼下場那麼多~也不差他那一樁
很感謝各位大大提的建議。。。小的也跟我朋友聊過。。。也跟他說明唯有房子是自己名下。。改天想去住時。。。媳婦和兒子就沒有理由藉口。。。只是。。目前卡在另一個問題就是。。他自己有一間房子了。。要在置產好像還要多一筆稅唷??另外他想說房子掛兒子名下是因為兒子在銀行服務。。可以享有低利貸款。。。他沒有。。感覺又被銀行賺走利息。。。另外他也提出他老家是要給小兒子。。。這間房子本就要給大兒子。。。萬一他有個三長兩短。。。他怕大兒子和小兒子分不平。。。。。還真煩惱唷。。還煩請就教01大大們踴躍提建言。。供他參考。。謝謝。。。感恩。。。
我覺得你朋友真的是有點...想太多,而且太計較。

我想我理解你朋友的處境,反正他那兩百萬是一定要拿出來買房子的,不然等他百年以後到時又要搞得兩個兒子為錢反目,所以現在直接就是一人一棟房子,就公平了。

我覺得綜合你提供的資訊,他的想法也是合理,但你應該勸勸他,如果未來媳婦有要幫忙一起付貸款,那房子放兩個人名下也很合理啊,如果不幸他們離婚了,一人分一半也沒有什麼問題,男方真的沒必要太計較這種事。

還有,如果他們結婚(還得是同居狀態)不到一定年限,如果離婚,就算房子也有媳婦的名字,只要男方能證明錢是男方出的,那房子也不會是能被分配的共有財產。

結婚是好事,別讓太多銅臭味破壞掉。人活幾十歲了,小孩都大了要結婚了,不用替他們把算盤打得太精,一家和樂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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