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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比結婚好..

今天我朋友跟我抱怨..他實在很後悔結婚..
當初是他老婆要求結婚的..結婚前他老婆百依百順..是個小女人..
結婚當天就吵架了.從此一月一小吵..三月一大吵..
吵完後就是冷戰....
(他跟她老婆脾氣都不好..兩個都很硬..)
結婚前薪水自己一個人花..結婚後可以動用的資金剩1/3;
他房貸已經還清了;但是有小孩要養...
最近已經吵到臨界點..他想離婚了..結果老婆說房子要一半;
他又很不爽;他說房子是婚前他買的..婚後繳貸款時他老婆一毛錢都沒出..
(生活開銷是一人一半均攤;他老婆認為房子是買你名子;我蓋嘛幫你出房貸..嗯..好像也合理)
而且他家裡不開伙;老婆也不煮飯..婚後每年愛做的事次數十根手指頭數都還有剩..
他不爽給他一半房子..所以現在就是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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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得到一個結論..
1.婚前如果有人收起個性..尾曲求全..這婚還是不要結了..因為以後個姓一定會顯露..
以後一定會不幸福..
2.對男生而言;最幸福的時間是在結婚前談戀愛的時刻..
如果萬不得已要結婚..請做好財產規劃..或約定分別財產制(如果你薪水很高的話)
不然以後弄到要離婚..會很麻煩..
2013-12-10 0:05 發佈
小弟想問

這樣女方要分房產還分的到嗎??

我覺得這種問題有很大的機會每個人都會遇到
畢竟我爸媽以後就會留些財產跟幾棟房子給我 還有一些土地



我覺得現在這種社會一定要先學會保護自己


如果我家這邊原有的財產 房子 土地都在我名下
婚後另一半要離婚,她能從我這邊拿走一些東西嗎??

討論什麼才不會被水桶 wrote:
小弟想問
這樣女方...(恕刪)


婚[後]承購房產 離婚時 才有訴請權利的正當性



但 若是你擔心的話 就直接填prenup即可
同居過的結果如果不婚:打包隨時可以離開,騎驢找馬?

過程看來好像沒有問題,其實結局都是分手,再找還是同居。

zax903 wrote:
婚[後]承購房產 離...(恕刪)


請問 婚後 才購屋 房子老公買 名子老公的

這樣老婆有權利討嗎?

討論什麼才不會被水桶 wrote:
請問 婚後 才購屋 房子老公買 名子老公的
這樣老婆有權利討嗎?


case1 : 名子老公的 頭期與貸款 從老公銀行的帳戶出去

case2 : 名子老公的 頭期與貸款 從老婆銀行的帳戶出去

兩個案子 都有訴求分配之權利

只是所使用的名目不同

zax903 wrote:
case1 : 名子...(恕刪)



花自己錢的不就很笨

討論什麼才不會被水桶 wrote:
花自己錢的不就很笨...(恕刪)


所以 可以簽婚前協議



事情是死的 人是活的

怎麼去運用 才是關鍵

zax903 wrote:
所以 可以簽婚前協議...(恕刪)


這樣太傷感情了

還沒開始就訂一堆規則
房子如果離婚女方應該是分不到的
因為房子是登記男方又屬婚前財產,且婚後女方又沒出到半毛錢繳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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