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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跟伴侶制度兩種方案~~大家選哪一種

多元成家提出的伴侶制度契約
不涉及通姦罪
只要單方面就可以解約(今天不愛你了想離開不用你簽字)
聽起來比婚姻自由很多耶
將來若通過法案大家會選哪一種
2013-11-06 12:1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伴侶制度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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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想選伴侶制度,因為的確比婚姻自由的多,
因為結婚是二個家庭的事,光辦個婚禮就二家人一堆意見了、
婚後還要考慮哪時候回婆家、哪時候回娘家、
過年過節二家的時間怎麼橋、有小孩之後
還要分配給二邊老人家玩孫的時間、太少帶回去也不行、
如果其中一方的父母老了病了還要分擔照顧的責任⋯⋯

總之,婚姻要考慮的問題很多,絶對不是二個人相愛就好。

而伴侶關係就只要二個人相愛就好,單純多了,
有點類似男女朋友同居那樣,二個人因為相愛住在一起,
生活上可以互相陪伴照顧,享受甜蜜蜜的二人世界,
而沒有結婚,就跟對方家人沒有姻親關係,
不需要改口喊爸媽、過年除夕飯可以回自己家吃、
也不用太顧慮對方家人的想法。
如果哪天不合吵架要分手也很簡單,
不用打離婚官司歹戲拖棚折騰很久⋯⋯

ashley515 wrote:
我會想選伴侶制度,因為的確比婚姻自由的多,
因為結婚是二個家庭的事,光辦個婚禮就二家人一堆意見了、
婚後還要考慮哪時候回婆家、哪時候回娘家、
過年過節二家的時間怎麼橋、有小孩之後
還要分配給二邊老人家玩孫的時間、太少帶回去也不行、
如果其中一方的父母老了病了還要分擔照顧的責任⋯⋯

總之,婚姻要考慮的問題很多,絶對不是二個人相愛就好。

而伴侶關係就只要二個人相愛就好,單純多了,
有點類似男女朋友同居那樣,二個人因為相愛住在一起,
生活上可以互相陪伴照顧,享受甜蜜蜜的二人世界,
而沒有結婚,就跟對方家人沒有姻親關係,
不需要改口喊爸媽、過年除夕飯可以回自己家吃、
也不用太顧慮對方家人的想法。
如果哪天不合吵架要分手也很簡單,
不用打離婚官司歹戲拖棚折騰很久⋯⋯


我也會選伴侶制度

婚姻制度是兩個家族的事
伴侶制度傾向兩個人的事

喜歡兩個家族結合的人就選婚姻制度
喜歡獨立自由生活的人就選伴侶制度

二者可並行,不會相互衝突
伴侶契約其實不需要合法化
同性戀者之間就可以簽訂了
只要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
不管是財產分配或生活開銷負責都可以簽訂契約

但是如果伴侶契約合法化
異性戀者會變成一個人可以有一個夫妻關係同時有多個伴侶關係
而且是合法的
雖然說合不合法沒太大意義
或是伴侶契約變成通姦罪的證據
但不否認的這個辦法也沒有相關的配套措施

同性婚姻只要雙方簽訂且沒有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內容的契約
既不需推動法案又可以保障同性婚姻
何樂不為?
印象中,即便多元成家的法案過了,
婚姻制度還是同時並行,
只是看要選哪個而已。

個人覺得是都差不多
kyle1267k wrote:
多元成家提出的伴侶制...(恕刪)



現在台灣每天平均有150幾對夫妻離婚,看來這個制度可以有效的將離婚率降到 0 ....
沒有永遠的景氣不好,也沒有永遠的景氣好,只有永遠的貧富差距 !
意思是多元成家也有異性戀可以用的伴侶制嗎?

那當然要選伴侶制啊!

誰不愛自由啊?

為啥有人反對呢?

ihaterayfan wrote:
意思是多元成家也有異...(恕刪)

女生會反對啊
因為女生要的愛情是專一的

kyle1267k wrote:
女生會反對啊
因為女生要的愛情是專一的


多元是指同時一對多或多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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