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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子義務~不給"孝親費"應該.....

因為前一陣子同學會關係, 閒聊中聊到家庭開銷的問題.
很訝異的是大部份我的國中及高職同學 (66-67年次)家庭開銷中少有父母奉養費這一項目 (我指的是十多年來不間斷且每個月都有), 就算部份的有也是金額不高 (3,000-5,000不等) 大部份都是買房子車子或是生孩子後 (拼五子登科)就沒再給父母親孝親費了. 更甚者有人還在啃他父母親的老本.(約10%,不過都不會出現在同學會, 都是輾轉從其它同學那邊得知)

在01這邊看大部份文章, 對"孝親費"這三個字也是少有著墨, 反而很常聽到需要父母親贊助買房子或是幫忙帶孩子的.
很常聽到一些同學及朋友們說"別人的父母親都有幫忙帶小孩, 所以他們的爸媽也該"順理成章" 不然就是不體諒孩子的辛苦. 所以有時想想在台灣當父母親還真是"老歹命"

也許現在大環境真的不好, 也許現在房價真的很高, 也許現在養小孩很辛苦. 也許父母親體會我們辛苦
而寧願自己"省吃儉用"而婉拒"孝親費"......
那麼等到二十年後~少子化更嚴重, 貧富差距更大, 人口老化加速, 不確定因素更多....是不是我們也要先開始另外存一筆"孝子費" (孝順體諒我們的寶貝子女和孫子)
想了解一下大家的看法....

2013-10-29 17:49 發佈
陳霸先 wrote:
因為前一陣子同學會關...(恕刪)



我從小父母離異,然後被當人球踢來踢去,高中開始一個人生活到現在...

父親不知所蹤

母親離婚後,前幾年黃昏之戀,又再嫁給他人 (母親現在已有人養了)


孝親費~我還要給嗎?
給或不給要看父母本身的經濟狀況,我相信當年王永慶在世時王雪紅應該也沒給孝親費。

並不是說有給=孝順、沒給=不孝順
我自己
結婚前是給2/3的月薪
結婚前是給1/2的月薪
反正自己的父母親
能給多少就給多少
這種事情
給不給都看個人情況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嗯嗯!!的確要以經濟狀況來論定.
如果今天你已經是富二代了, 那的確不用給孝親費了. 因為你能守成不敗家已經難得 (大概佔百分比不到5%)
如果你父母親都是公務人員退休, 那的確也不太用給因為政府已經幫你代勞 (應該不到5%)

那麼將近90%的父母辛苦了一輩子拉拔兒女長大,
有的最後晚年是在家幫忙帶孫子 (美其名為含飴弄孫)
有的必須在拼老命去工作貼補家用
或是省吃儉用來體諒兒女辛苦,

如果真的有心意, 省點不必要的開銷就算一個月3,000-5,000元, 父母親也一定很開心
那些錢可以讓他們偶爾旅行或吃點好料買些補品. 最重要的是他們會感受到子女的"孝心"與為人子女該有的"責任感"

去日本自助行很多次, 很感慨日本老年人的幸福 (對比台灣)
因為觀光景點大都是"老人團"在觀光
你很少會看到日本老人還拖著孫子, 因為他們認為這是他們爸媽應該做的, 不是爺爺奶奶該去操勞的!!
人生很複雜的,一個道理很難適用在所有的情狀上。

某甲出社會就吃住在家裡,婚後亦然。老媽還包打掃洗衣帶小孩,甲君給父母親兩萬元,驕傲的向同儕宣示每個月支付孝親費兩萬元。

某乙出社會就外出打拼,月入幾萬元要養車養房,食衣住行外加保母費樣樣自己來,父母親都退休坐擁穩定高額退休金,結果乙君被同儕酸,你父母養你是義務,你都沒付孝親費。

某丙號稱父親過世時母親讓其繼承所有房產,哪知過戶時全被被母親貸款且金錢流向不明,丙君不敢控告媽媽只得吞下去,幾年後其母果然出包,丙君不只房產全被拍賣,還得倒貼辛苦還債,與母感情惡劣之餘還被親戚罵不孝子。

某丁人在國外,公認孝順的他貸款買房供母親居住。丁君私下透露,媽媽生性保守簡樸,自己是獨子母親百年後房子也是自己繼承。換成一個性喜浮華的媽媽他也不敢這麼幹。

以上皆為實際案例。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誠哉斯言。
孝親費,我有給不多
但16年了從無間斷,每個月1萬
有小孩後多給五千,變15000

因為家母幫我帶小孩

陳霸先 wrote:
嗯嗯!!的確要以經濟...(恕刪)


最多的案例你都沒提到....

某戊父母健在但只有父親有工作(私人公司).....
每月都給孝親費,除了失業沒給外...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P大舉的這幾個例子, 小弟的看法如下

人生很複雜的,一個道理很難適用在所有的情狀上。 (的確)
某甲出社會就吃住在家裡,婚後亦然。老媽還包打掃洗衣帶小孩,甲君給父母親兩萬元,驕傲的向同儕宣示每個月支付孝親費兩萬元。
我也很多朋友同學如此, 但那叫保拇費和傭人費, 不叫孝親費, 不必吹誇)
某乙出社會就外出打拼,月入幾萬元要養車養房,食衣住行外加保母費樣樣自己來,父母親都退休坐擁穩定高額退休金,結果乙君被同儕酸,你父母養你是義務,你都沒付孝親費。
符合我剛剛所說的, 政府已經代勞. 我想酸歸酸無傷大雅

某丙號稱父親過世時母親讓其繼承所有房產,哪知過戶時全被被母親貸款且金錢流向不明,丙君不敢控告媽媽只得吞下去,幾年後其母果然出包,丙君不只房產全被拍賣,還得倒貼辛苦還債,與母感情惡劣之餘還被親戚罵不孝子。
家父於小弟剛出生時, 因我奶奶瘋狂迷上大家樂把兩棟父親辛苦賺來的房子皆敗光且背付債務, 但在我印像中家父一直侍奉雙親無微不至)

某丁人在國外,公認孝順的他貸款買房供母親居住。丁君私下透露,媽媽生性保守簡樸,自己是獨子母親百年後房子也是自己繼承。換成一個性喜浮華的媽媽他也不敢這麼幹。
只是做該做的"份內基本事

以上皆為實際案例。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誠哉斯言。

wessley wrote:
最多的案例你都沒提到...(恕刪)


是阿!!如果是跟父母親同住然後每個月繳個五千一萬的, 那應該叫"自己的生活費"吧!!
或是結婚後小孩讓父母親帶, 那應該叫保姆費!!
父母親在子女上班後還要幫忙顧家打掃家理, 那叫勞務費用!!

真的完全符合"孝親費"的剩下多少!? 而金額又是多少??

反正只是單純討論, 每個人對"孝道"的定義本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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