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6年多了,這兩個月來發現我老婆怪怪的,前兩天在他的包包
日記本裡發現她跟她初戀男友搭上了,從內容可以看出他們已發生
性行為,我一開始問她,雖然她打死不承認,後來算是默認了,我很愛她
我放不下她,但是她跟別人上床不止一次,我心理面的疙搭真的沒辦法
讓我繼續跟她走下去,我決定要跟她離婚.
我們住台中,對方在高雄,那個男的有老婆孩子,出差就會來這找她,我覺得
我老婆根本被她當成炮友,但是她的日記本裡盡是描述她有多愛他,她願意
為他拋下一切,她多麼希望以後的日子能跟他走下去,
她痛哭跟我認錯,答應我不會再有下一次,但是我真的沒辦法了,
想請問一下,我能告的了那男的妨礙家庭嗎,我手上的證據只有日記內容
我知道捉姦在床的道理,就算告不成,我也要讓那男的家人知道她在外面亂搞,
我這幾年的付出,最少要讓那男的付出一點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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