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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2 23:53 發佈
可以一起工作在到外面租房子住

這樣精神折磨會少很多

你媽根本就故意把你弟留在身邊當他的防火牆

怕你弟閃人後你爸的怪脾氣往他身上發洩
不見棺材不掉淚 wrote:父親跟同住的家人易摩擦跟不同住的家人有距


勸你弟先離開一陣子吧,
有時候忍久了是會生病的,
如果能顧全大局那當然最好,
如果不行,總要有喘口氣的空間。
忍耐不見得是解決事情的方法,

尤其這種精神折磨,

忍久了會出事的,

建議樓主的弟弟還是搬出去吧,

雖然在家幫忙 也不見得一定要住一起,

寧願保持距離,

也不要上社會版.


不見棺材不掉淚 wrote:
家裡生意需要老弟幫忙,所以一直讓老弟打住想搬出去的念頭


做生意和搬出去有衝突嗎?

沒有的話就搬出去吧

住外面一樣可以回來處理家裡的生意
對我壞心眼的,我看在眼裡;對我好的人,會放在心裡。不是不反饋,而是在等待發動的機會~!
個人認為你母親很自私,只是一再的要你弟弟容忍就因為捨不得生意嗎?

沒看過很多社會新聞嗎?弒父或是家庭嚴重問題都是居多母親自已在忍耐也要小孩忍耐

忍到最後就是小孩的心理和生理都大變或扭曲

有問題不解決最後倒楣的還是你弟弟

還是讓弟弟快點搬出去吧

有距離比易摩擦好太多了
真心建議你弟弟搬出去住!

忍讓是一時的,但一定會爆發,不然就只能期望當事人看開~

雖然跟小弟家裡的情況不同,

不過精神壓力我想應該差不多~



幾年前我那位二十幾年才回來10幾次的父親(沒拿錢回家)在外面中風回來,

由於他本來就是喜歡過的爽,個性又軟弱的人,中風後情況更加嚴重,

每天約莫每1~2小時就會去敲小弟的房門(不分早晚),哭給我聽,跟我說要好好照顧祖父母,

因為對他沒有什麼感情,剛開始還會好好的聽完,

但連續3個月都這樣我漸漸也受不了他的行為,

由於他沒有很認真的復健,吃東西依然固我,

中風的情況只有更嚴重,並沒有像醫生說的一樣好轉後,

他就開始自暴自棄,對祖父母惡言相向(我最不能忍受的事),

每天就是聽他對著祖母亂罵,兩位在北部的姊姊一開始也叫我忍耐,

就這樣過了3年多,某一天早上我在書房看書的時候,

又聽到外面的叫罵聲,又聽到祖母叫說「你打我看看」!

我當場理智線全斷,出去罵人~

只見他因為被我罵覺得沒面子,

便去拿柴刀要教訓我,

我看到只有更生氣~

接著難免就像連續劇一樣的全武行,

但沒有人受傷,因為我只有去抓刀,再加上祖母在中間阻止我們發生更大的衝突!

事情就這樣結束了!事後祖母跟我說她被罵沒關係,要我忍耐,

但我受不了,只好在2年前搬出家裡,久久才回去看他們一次!

-------------------------------------------------------------

我的運氣好,沒搞出人命,但我不清楚你弟能忍到什麼時候,

搬出去,減少接觸會比較好,不然一直在負壓的環境,

沒有一個人受的了,搬出去最少還有放鬆的時候~

樓主的家看起來應該過的不錯,

理當能有足夠的錢讓弟弟搬到外面住,

不必要擔心家裡沒人會發生什麼事,

沒有人是不可被取代,父母會自己好好的過生活的~

yohooneo wrote:
真心建議你弟弟搬出去住!

忍讓是一時的,但一定會爆發,不然就只能期望當事人看開~

雖然跟小弟家裡的情況不同,

不過精神壓力我想應該差不多~



幾年前我那位二十幾年才回來10幾次的父親(沒拿錢回家)在外面中風回來,

由於他本來就是喜歡過的爽,個性又軟弱的人,中風後情況更加嚴重,

每天約莫每1~2小時就會去敲小弟的房門(不分早晚),哭給我聽,跟我說要好好照顧祖父母,

因為對他沒有什麼感情,剛開始還會好好的聽完,

但連續3個月都這樣我漸漸也受不了他的行為,

由於他沒有很認真的復健,吃東西依然固我,

中風的情況只有更嚴重,並沒有像醫生說的一樣好轉後,

他就開始自暴自棄,對祖父母惡言相向(我最不能忍受的事),

每天就是聽他對著祖母亂罵,兩位在北部的姊姊一開始也叫我忍耐,

就這樣過了3年多,某一天早上我在書房看書的時候,

又聽到外面的叫罵聲,又聽到祖母叫說「你打我看看」!

我當場理智線全斷,出去罵人~

只見他因為被我罵覺得沒面子,

便去拿柴刀要教訓我,

我看到只有更生氣~

接著難免就像連續劇一樣的全武行,

但沒有人受傷,因為我只有去抓刀,再加上祖母在中間阻止我們發生更大的衝突!

事情就這樣結束了!事後祖母跟我說她被罵沒關係,要我忍耐,

但我受不了,只好在2年前搬出家裡,久久才回去看他們一次!

-------------------------------------------------------------

我的運氣好,沒搞出人命,但我不清楚你弟能忍到什麼時候,

搬出去,減少接觸會比較好,不然一直在負壓的環境,

沒有一個人受的了,搬出去最少還有放鬆的時候~

樓主的家看起來應該過的不錯,

理當能有足夠的錢讓弟弟搬到外面住,

不必要擔心家裡沒人會發生什麼事,

沒有人是不可被取代,父母會自己好好的過生活的~
...(恕刪)




為什麼台灣法律要明訂什麼不扶養父母遺棄罪?
如樓主的父親也未必有同等付出~為什麼要用這種法律來折磨人??

不見棺材不掉淚 wrote:
父親跟同住的家人易摩...(恕刪)


感覺樓主的弟弟快崩潰了~

@@"讓你父親去住養老院好了
一個人搬走 救兩個人~

不然你弟搬的走的 你媽媽就變成唯一的出氣桶了@@"

gy141253 wrote:
為什麼台灣法律要明訂...(恕刪)


沒有哦!遺棄罪是有保護條款的!

刑法294之1~

民法好像也有新的(這個我比較不懂)

但是要走到告子女遺棄,就要知道這個人做人多失敗了@@

我母親就告過我們兄弟姊妹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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