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三年前我前妻外遇後,我選擇原諒她,若她能反省,並且更珍惜這個家
那也就算了
而到了前年,我前妻與我媽用電視帶孩子的方式,導致孩子的近視度數增加到200度
非常不滿,導致婆媳問題非常嚴重,後來我將孩子帶回自己顧,我前妻卻要脅我不可以將
孩子給我媽看,除非我媽對她認錯帶孩子方法不對,我非常生氣,怎麼可以這樣對我媽
吵了一年的時間,前仇舊恨,我提出了離婚,她也同意了,離婚的條件為孩子的監護權給她。
在一年後,前妻表示願意複合,一切都可以放下,但我已經不敢相信她了
只是孩子沒有爸爸這點,讓我很在意,若沒有複合,她也不讓我看孩子
我該為了孩子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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