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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般社會大眾的認知,這樣的情況可以定義成一次戀愛經驗嗎?

我是23歲的女生。

從未戀愛過的我終於在大四的時候被告白,一時頭暈目眩(?)、肚子裡像是有蝴蝶在飛舞一樣癢癢的
我以為這就是"墜入愛河"的感覺所以就答應人家了
幾個小時後發現這其實是"驚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的感覺.....
我根本就不愛他,甚至根本不了解他就答應交往了
拖了三天,跟對方道歉然後立刻分手

我們之間連手都沒有牽過
這樣算是一次戀愛了嗎

我想問的是
如果我未來的男友或老公問我
我可以回答沒有嗎?這樣算說謊嗎?
如果要從頭解釋一次感覺很麻煩又很糗

以各位的認知,這種情況應該定義成一次交往經驗嗎?


2013-09-06 17:54 發佈
不算
Pandora小姐 wrote:
我是23歲的女生。從...(恕刪)
Pandora小姐 wrote:
我是23歲的女...(恕刪)


卜蒜......
Pandora小姐 wrote:
我是23歲的女生。從...(恕刪)



可是妳讓人家有一次失戀了耶...
電腦學的好,好人做到老

Pandora小姐 wrote:
肚子裡像是有蝴蝶在飛舞一樣癢癢的



一般人有這種感覺,代表忍不太住,得去"嗯嗯"了......



另外樓主的情形不算戀愛,以男性的觀點來說,

有體液交流都不一定算,更何況沒體液交流,

嗯.............所謂的體液指的是口水.



ps:借問一下這算閃光文嗎?為什麼很多女性朋友說,像樓主這種品種要去幼稚園找?

Pandora小姐 wrote:
我是23歲的女生。從...(恕刪)


應該是....

算唷!

因為你答應了
戀愛...不算

裝笑為...經驗+1

希望有幫到妳!!
Pandora小姐 wrote:我是23歲的女生。

從未戀愛過的我終於


當然不算,只是一時的衝昏了頭。

hindear wrote:
可是妳讓人家有一次失...(恕刪)


失戀經驗+1
Pandora小姐 wrote:我是23歲的女生。

從未戀愛過的我終於

如果這樣不算的話,
我有四五次以上經驗,
苗頭不對快閃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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