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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放生了(或被放生了?),但贍養費?我又是唯利是圖了嗎?(抱怨文)

之前曾經有發表一篇我1忍2忍3忍的文章
也牽扯到小孩教育的問題

今天女方很酷的在睡覺前,丟了一份協議書過來
叫我看看,我心裡高興的流者淚想,終於阿....
(不管是放生或被放生)

但仔細看看內容
1.監護權歸我,他要探視權,我要負擔小孩所有教育,補習等費用到大學(研究所)畢業
(這很好,他下班不想顧,我可以掌握小孩的教養,不會變成另一個女王,周末他要顧,我可以出門晃晃)
(很少見媽媽不要監護權的吧??只要週末的!)

2.放棄權利,房子歸她
頭款我這邊大概出了130-140多,每月生活費給他一半是繳貸款,兩年多下來大概也破百
(恩...一個女人在外生活不易,有個房子比較有保障,好歹也在一起十一年,也幫我生了個女兒,房子就給他吧
,而且我岳父母當初丟了不少頭期近來)

但.....翻到第二頁
我哩咧,要我每個月付她兩萬的贍養費到她再婚或過去???????!!!!!!!!
我薪水不過比你多一些,我要負擔小孩所有費用,房子也給你了
我還要給你贍養費???
髒話都快出來了.......


終於可以逃出
但到時為了贍養費喬不攏,
搞到她堅持監護權或乾脆不離了
我不是很痛苦?
但一輩子要給他做牛做馬(雖然現在也是)
真的也太不甘心了??
我要好好冷靜想想

到時跟他談,他一定會跟我說:我就知道你為利是圖之類的話......唉....

2013-06-22 1:1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贍養費 抱怨文
這沒啥唯利是圖的既然都談到離婚了...
就是講很實際的東西

小孩你養,房子也給她了...
還要每月付她2萬??
也太over了

是我的話,我會跟她說,大家好聚好散..
不然咟們就是打官司如果你想和我耗時間的話
jerryleon wrote:
但.....翻到第二頁
我哩咧,要我每個月付她兩萬的贍養費到她再婚或過去???????!!!!!!!!
我薪水不過比你多一些,我要負擔小孩所有費用,房子也給你了
我還要給你贍養費???
髒話都快出來了.......


終於可以逃出
但到時為了贍養費喬不攏,
搞到她堅持監護權或乾脆不離了
我不是很痛苦?
但一輩子要給他做牛做馬(雖然現在也是)
真的也太不甘心了??
我要好好冷靜想想

到時跟他談,他一定會跟我說:我就知道你為利是圖之類的話......唉....


女方似乎搞錯了

小孩既然是你養, 那麼女方要負責一半的子女教育費

你倒是該跟她要每月一萬元的子女教育費才對, 你還可以順便再要個贍養費

反正離婚是女方先提的, 那主動權不就在你嗎


若她說你唯利是圖, 你就回她: 不養小孩還想從男人身上挖錢的, 才叫做唯利是圖

至於痛苦?

誰先認真誰就輸了

你把牠當成空氣, 就一點都不會痛苦
最近有個女同事離婚,法官判兩個小孩給男方。

女方每個月還要給男方一萬多當小孩教養費,提供給樓主參考。


jerryleon wrote:
之前曾經有發表一篇我...(恕刪)


外人怎麼看都看不出究竟,
說不定你們是還有可救的未磨合而已,
夫妻容易因為生活大小事溝通不良,所以對彼此心生不滿,
只要一方始終不讓就沒辦法紓解。

剛看了你以前分享小朋友唱歌的影片,
只覺得可惜,可愛的她往後是否要被迫獨立了,
加油。

fe1icitas wrote:
女方似乎搞錯了
小孩既然是你養, 那麼女方要負責一半的子女教育費


有道理耶,有分撫養費跟贍養費
撫養費應該要共同分擔
贍養費沒一定要給(如果沒犯錯)
我還應該要跟她要撫養費才對

fe1icitas wrote:
誰先認真誰就輸了
你把牠當成空氣, 就一點都不會痛苦


當然是說在一起生活下去是痛苦
她願意放手了,當然要趕快逃
原本覺得代價太高

jerryleon wrote:
之前曾經有發表一篇我...(恕刪)


女人真好賺阿 可以完全不用理

jerryleon wrote:
之前曾經有發表一篇我...(恕刪)


對付這種女人
也只能以拖待變
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基本上小孩的監護權他不是很有心的話
就算要跟你爭也不會是真的
頂多當籌碼而已
畢竟女人帶著孩子,想要再婚會相當困難

以我來講
雙方都是有工作有薪水
肯負擔孩子所有的教養費就可以了
你有權力跟她要求一半

房產的部分應該是可以均分的
以前買的房子現在通常也漲價了
可以扣掉他先前支出的
再來分配
或者另外就法令上的剩餘財產分配也可以
不過
樓主這麼大器肯給她房子其實很好了

他如果還想要什麼贍養費
請她吃大便吧
太誇張了
真要走法律途徑,他拿到的肯定比目前的少
jerryleon wrote:之前曾經有發表一篇我1忍2忍3忍的文章


請問樓主是有過失之一方,而女方要離婚要贍養費?

如雙方無過失協議離婚,是否應協議的是,
誰養小孩有監護權,另一方有探視權,應負擔部份小孩扶養費,
小孩長大自有自己想法,不是大人一定管的了。

婚後財產按律均分,你要養想少拿些也無所謂,兩個協議好就好,協議無共識就讓法官裁決吧。

她不要小孩的負擔,想自由自在,
要房要錢要你養她到她再結婚,什麼都只想要自己好,太過份,

丟法院向法官證明,女方要離你同意,雙方財產均分協議不成請法官裁決。

你現在知道為什麼,部份女人老是喜歡找有錢人結婚了吧,
一開始就預設離婚要拿一大筆錢,
會賺錢的老公,單單婚後財離婚就可拿不少,
如果男的還有家暴外遇過失,再敲一筆龐大的贍養費。
小孩都叫你養了,還好意思跟你要求贍養費!不曉得她是要養"誰"?
不過你不給,搞不好她又說:要不然小孩歸她,你每個月還是得"奉獻"錢給她!

不過,最可憐的還是小孩!(我個人認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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