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結, 謝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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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會勸人放下這段感情了,那你自己怎放不下?
是不是,說時容易,做時難?
現代很多人都喜歡用Facebook或部落格來即時記載一些與對方的甜蜜...
一旦分手了,Facebook就重辦一個、部落格放給它爛...
那試問,這樣何必一開始就把甜蜜的點點滴滴放在網路上呢?
默默藏在自己和對方的心底,兩個人知道不就好了?何必要搞得大家都知道?
分手了才來搞一些動作消除記憶,嫌自己太閒是嗎?
如果,你還想保存自己曾擁有的那份甜蜜的話,你就備份再刪除...
如果,你覺得那已經沒有意義了,那就毫不留情的給它全刪了吧...
royal_amani wrote:
發現。。。分手三個星...(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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