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31歲和他的女朋友19歲 在同一個地方上班。
交往了二三個月,當然也發生了關係(女方是第一次)。
女方的父母管她很嚴,知道她交男友後,就立刻叫她離職。
本來想說,這樣就結束了。
沒想到前天女方父母帶了全家人來上班的地方鬧,還帶了二個打手。
我朋友就站著給他們打給他們罵,
說什麼要告男方強姦喔,連一百萬都拿不出來怎麼養她女兒喔。
最後好像男方被打了幾下之後,說今天晚上要來談判,如果沒給對方一個好的答覆
要來砸你上班的地方喔,要你的命之類的,然後再告強姦之類的。
我是和我朋友說,強姦是不可能會告成的不用擔心,你沒做錯事一毛也不要賠他。
大家怎麼想的呢?
----------------------------------------------
本來我也覺得 不但告不成還可以反告對方
結果 我朋友那邊有個主管怕對方要來砸店,一直要我朋友賠錢了事。
我朋友有被說動的跡像(碰到大事就嚇呆了)
我一直和他說 賠了錢就完蛋了,不但還有可能會再被要錢,人家反而還有理由告你強姦,賠了錢就代表你做錯事了,你沒做壞事幹麼賠錢。
大家覺得呢
-------------------------------------------------
完啦,我那個傻B朋友,被他的主管和副主管一起說動了,說要給他們一些錢表示誠意。
他的主管和副主管只想賠錢了事保住那間店。
嘆~讓我們一起為又一個仙人跳的受害者和正義默哀
正義已死
-------------------------------------------------
現在事情已經有些結果了,結果我的朋友在不聽我們的勤告之下 給了對方幾萬元
然後對方家長要他簽幾十萬的本票,。
我一直叫他不要簽,就一直被留在那不能走。
然後我就幫他報警了,想說警察可以帶他走。
結果警察來了,他竟然和警察說沒事!!!!因為主管來了!!!!

雙方就一直耗在那。
最後對方家長就帶他到警局說要告他強姦了。
到這我就回家再也不想理這件事了。
這整件事給我的啟發是
1. 人笨沒藥醫
2. 人一定要有個好主管
3. 好心大慨都會被雷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