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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協議離婚時,只有女方可以依法分走男方一半財產?

吳淡如昨在節目收視慶功時,提及女人要有錢的見解
她認為男人不能「敗女人錢」、「用女人錢」、「管女人錢」
「好聚好散時,不要貪圖彼此的錢。」
如同在酸好友于美人與金友莊的婚變,針針見血

她認為女人要愛自己
近來怨偶消息頻傳,為錢撕破臉
她自認「絕對不會愛上沒工作的男人,夫妻對經濟也不會互相干涉。」


原來協議離婚時,只有女方可以依法分走男方一半財產
男方要依法分走女方一半財產時,就被稱為"貪圖"
作家就是作家嘴巴利害呀
2013-05-24 9:34 發佈
民法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
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除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or慰撫金

所以並不是只有女方有權力分一半,如果于美人跟詹姆士離婚,在法定財產制下,
搞不好于美人要給詹姆士錢還要負擔贍養費,以上

詳情請參閱民法
嗯!.....不要結婚就不會有這些問題啦!


試著從女方立場來看
于美人與吳淡如她們生小孩是拿命換來的
小孩從父姓,離婚賺的錢還要分對方一半
類比一下....
男生在工作上拼死拼活,差點過勞死
不得不離職,功勞歸公司所有
公司還要拿回一半你辛苦賺的錢
你會給嗎?

離婚後在台灣如實付一半財產給配偶的人少之又少
金友莊拿到了嗎?
拿到的是資產?還是負債?


一句話
自己賺的最實在

aok511 wrote:
原來協議離婚時,只有女方可以依法分走男方一半財產
男方要依法分走女方一半財產時,就被稱為"貪圖"


沒看那個節目,
但是從您的描述看不出來吳淡如有這個意思。

如果有也是不論男女要分對方一半財產就是貪圖。

vu84vu wrote:
嗯!.....不要結...(恕刪)


嗯!.....不要結婚就不會有這些問題啦!


試著從男方立場來看
james與吳淡如老公她們照顧小孩不工作讓女生去工作
小孩只有從父姓,小孩還要跟母親走
拿一半財產又被駡貪圖金錢

類比一下....
女生在家庭上拼死拼活,
最後不得不離婚,財產歸老公所有
小孩又判給男生, 分一半財產又被駡貪心
你會甘心嗎?

法律是最低的標準

看他們選擇何種制吧?



選擇共有財產的話,將結婚前財產先扣除,然後剩下來的結婚是共同增加的收益。

當初立法保障的目的是因多數家庭一人賺錢一人家庭,如果分開看一定有一方為家庭

犧牲經濟收益,這樣就有失公平。

法官依照夫妻共有財產的話,他們結婚後獲得的財產是平均的,假如于美人是婚後才

有名,經濟收入大增,那難怪她會急著護產。

是不是婚姻中的贈與、對方有沒有為家庭照護...等,都是他們之間舉證給法官決定。





選擇分別財產的話,問題就比較少。(真的麼?老婆我的錢都是我的錢...馬上被毆

像郭台銘再婚就是分別財產,事情必定也是先溝通許久。




我比較疑問的是脫產沒罪麼?不用稅麼?要怎樣做呢?
幸好我都不看這些談話性節目,以及禁止我女友在家同時收看這種....

無趣的節目,這些主持人以及來賓往往都帶著自己的主觀去講,一點都沒說服力

談話性節目的主持人以及來賓,多數的下場(婚姻跟事業是有成功到結局的?)

據我所知..目前女主持裡面比較好點的 應該算是陶子吧,

不會主動拿家裡的事情,公諸於世搞得全世界都應該知道他們的閨房情趣,或者吵架之類等等

反而刻意在外營造老公是新好男人..狂做球給自己老公,當然背後是不是這樣,不得而知

只是想說..陶子是個會做面子的好老婆,同時也是....很會賺錢的好老婆 XD
那些那的話聽一聽就好
昨天新聞剛報
有人提出男女根本不平等的論點
最簡單就是你說的
有好處就說平等
有義務就說男生要扛起來
等她們知道啥叫做平等再說
平等就是任何東西都分一半

小阿飛愛小蝴蝶 wrote:
民法規定法定財產制關...(恕刪)


小弟個人淺見.....

大大你所舉的只是法條....

只是一個判決依據....

台灣的法律,是採法官自由心證...((法官說的算))

所以.....最終對是要看法官,不過通常都是女方勝訴....


aok511 wrote:
吳淡如昨在節目收視慶...(恕刪)


lol 那陳美鳳幹嘛付錢, 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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