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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的感情

原文已刪 謝謝大家的關心,我已經處理好了
2013-05-17 0:2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感情 10
nokia wrote:
...(恕刪)... 到底該怎麼做才好?

離婚.

nokia wrote:
結婚到現在也10年了...(恕刪)


備份對話
叫第三者出來談

nokia wrote:
結婚到現在也10年了...(恕刪)


從第三者下手,
連談都不用談,

設局使第三者身敗名裂,

不要傻傻把發球權交到你老婆

nokia wrote:
結婚到現在也10年了...(恕刪)


你太衝動了

證據在手

要離要留在說
午夜的夜晚加上下雨都讓我難以入眠,對話她早已刪掉,我也沒證據在手,她口口聲聲說她會處理,也要求我不要去找對方理論,是她不對,她傷害了我,要我給她機會
nokia wrote:結婚到現在也10年了,如果不是那天不小心


你老婆也是個貪心的人,都給過回頭的機會了還不醒,連問她選家庭還是外面的小王,都還說要時間考慮? 難道她不知道自己是有家庭結婚的人嗎?我認為,她只自私的考慮自己,沒有在考慮你受傷。如果沒猜錯,這種人個性應該是,我的是我的,你的還是我的,你爸媽是你爸媽,我爸媽是我爸媽。



都到這種程度了,你跟他十年的感情還有小孩,都不足以使她下定決心拋棄對方了!!你認為會有結果嗎??再撐下去只是自取其辱,看著對方被人牽走!!趁自己還有決定權時,幫自己留一點自尊!!當婚姻走不下去,離婚才會讓你有新的一片天!!
nokia wrote:午夜的夜晚加上下雨都讓我難以入眠,對話她


既然雙方長輩已知情,建議考慮小孩問題,非必要不以離婚訴求,在雙方長輩見證下妻立切結。

1.以雙方維持以往婚姻正常生活,以保障夫妻雙方與小孩和樂為原則。
2.妻需立切結承諾保證,不再與小王有任何曖昧或任何影響家庭情事之行為,如再發現有影響家庭信任之行為,妻無條件同意離婚,並無條件同意放棄所有財產,利益皆歸屬夫與小孩所有。

用失去所有來,讓她自己約束自己,你不用24小時盯著她,惹得雙方起衝突,只要再發現1次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還有管理權自己管,她已經有不能讓你信任的記錄。

nokia wrote:
午夜的夜晚加上下雨都...(恕刪)


為什麼還要給賤人傷害自己的機會呢?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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