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男人暗喻甩女友如換鞋:「鞋子不適合,腳經常不舒服,你也會想換一雙舒服的鞋……就像身邊伴侶,應該找合適的穿上去,硬著來只會流血。」
穿了七年才覺得不合腳???
把過去的女友比喻成舊鞋, 很不尊重女性又很差勁的說法,
男人變心喜新厭舊就直說嘛, .............
郭先生的聰明才智如果性格不適合也早該知道了.
穿7年才發現不合腳?
穿鞋的習慣很特別!有誰喜歡在7年後,被說著不合腳?個性不合?
變心就變心,就不愛了喜新厭舊,還藉口一堆
還糾纏七年真是誤人青春.
ebola01 wrote:
老男人暗喻甩女友如換鞋:「鞋子不適合,腳經常不舒服,你也會想換一雙舒服的鞋……就像身邊伴侶,應該找合適的穿上去,硬著來只會流血。」
(恕刪)
該怎麼說,很多人明知不適合卻又繼續在一起,其實是「救世主」、「聖母」念頭的關係。
就好比:A男知道A女有嚴重的公主病,卻依然與她在一起。←為什麼呢?
『因為A男認為他可以改變A女,A女會為了他而改變。』←孰不知這機率微乎其微,沒本事根本天方夜譚。
如果鞋子穿起來會打腳,一開始就別買;如果買了發現很打腳,請當機立斷轉賣或轉給適合的人穿,這很難嗎?但很多人就是會認為「新鞋嘛~穿久才會鬆、才會適合」,然後等到過好久真的不行就開始嫌鞋子爛,那怎麼不怪自己當初沒下好抉擇呢?
確實新鞋打腳是難免的,可是打腳總是有個期限,不可能一直、長時間都是打腳。連期限都不知道、自己也不定個期限,怪鞋子爛或鞋子差有用嗎?早該換了沒換,只會怪鞋子?
個人選鞋不容易,身為女性但我的腳並不小,必須找有大尺寸的鞋店才好找到鞋子。找到適合尺寸後,還要看鞋頭是否為寬方或寬圓,因為我的腳板前端較寬,窄鞋頭我穿不舒服。
試穿沒問題之後,我會考慮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確定要買這雙回家。如果確定,那我會開始穿這雙新鞋,給自己三個月~六個月來看這雙鞋是否能度過打腳期。
如果最長期限六個月到了,這雙鞋依舊打腳,我只能轉讓這雙鞋給家人或朋友穿。打腳期過不了,不見得是鞋子不適合我,有可能是我不適合這雙鞋。
既然鞋子是我決定買的,那麼為自己與鞋子做出好選擇的責任也在於我。
當然用鞋來做比喻「伴侶」確實不恰當。有些人可能就這麼一、兩雙適合耐穿的鞋,有些人則是數十雙鞋,還有的人愛鞋如癡會收藏鞋子。
不過,他只是拿鞋來作比喻而已,輕鬆看待懂其喻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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