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媽已經80多歲了,最近應該是老人失智,連我媽媽都認不得了。
阿媽有5個子女,分別是大舅、我媽、二舅、阿姨、小舅
大舅和小舅都已經結婚搬離阿媽家很久了,二舅沒有結婚還住在阿媽家,
小阿姨沒有結婚但是也搬離阿媽家了。
現在面對阿媽失智的問題,3個舅舅一直有說要把阿媽送到安養院去,但是,都沒有要拿錢出來的意思,所以阿媽就一直去不了安養院,而且她雖然和二舅一起住,但二舅也不算有照顧她,因此阿媽的生活品質算是滿糟的。
我媽媽本來想送阿媽到安養院去,但是她又怕嫁出去的女兒,如果自己去做這件事,如果阿媽的身體有什麼狀況,她的兄弟都會來怪她,她沒辦法自己做這個決定。阿姨雖然沒有嫁,但是傳統的觀念覺得這種事還是應該
讓兒子來做決定。
但是我今天發現,阿媽還有一筆錢放在媽媽這裡,我覺得沒有道理一直把錢放著,但是不照顧阿媽的道理,所以力勸媽媽應該把這筆錢拿來出阿媽的安養院費用,畢竟這是阿媽的錢,用在她自己身上最好。沒道理讓阿媽的晚年生活過得這麼糟,最後還剩現金給兒子吧。
但是媽媽有2個疑慮:
一是她可以自己把阿媽送到安養院去嗎?需要所有子女的同意嗎?如果像她擔心的,阿媽送到安養院去,身體如果發生什麼問題,該不會要怪到媽媽身上吧。
二是媽媽覺得如果把這筆錢讓所有兄弟妹妹都知道的話(幸好存摺裡只有存進現金的記錄,沒有領出的記錄,不然應該會很麻煩),他們如果硬要分現金怎麼辦?有沒有什麼方法,讓這筆錢就只能用做阿媽的照護基金,例如只能用來支付安養院的費用之類的。
以上的2個疑慮,有沒有辦法用什麼公證或是法律的方式來幫忙解決的,謝謝大家幫忙了。
建議把安養院每月的費用乘上12年,即120個月
阿媽的錢也除以120
兩者相減,再除以5
請舅舅阿姨每人出一份
坦誠告知有這樣一筆錢
用剩的會再平分
另外,阿媽去住安養院之類的
可以申請到一些補助的
不無小補
可以打聽看看
如果都不出錢
就說要把房子賣了
ChenKen7 wrote:
那筆錢先別講,留作外婆的緊急事件預備金,等外婆百年後再講也應該沒差。
五名成年子女,隨便也能攤平安養院金額才是。
尤其你三位舅舅。
事情應該你大舅主導,建議你媽配合就好,把事情說開處理好,不然衍生出一堆有的沒的只會讓家人更不和睦,甚至影響到你們這家人之間的關係。...(恕刪)
這就是重點一啊,依據台灣的習慣是應該由大舅來主導的,但舅舅們現在就拖著不處理,反正受苦的不是他們。我媽雖然急,但是就是考慮上面的因素,所以也不太敢就自己做決定,但這樣一來,阿嬤就只能一直受苦嗎?
錢的部分我有點意外,沒想到大家多不建議讓錢的事公開。我原本是想把阿嬤的錢在還來得及的時候用在她自己身上,而不是喪葬費或遺產,所以才覺得即使舅舅們不出錢,也應該把阿嬤送安養院的。
至於安養院的照護品質,一併謝謝大家的提醒。我再和媽媽討論討論。
也謝謝給寶貴建議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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