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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開...........!

如果結婚前,表示婚後想辦財產分開制,是不是一件很傷感情的事?
2013-03-27 21: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財產
傳播系 wrote:如果結婚前,表示婚後想辦財產分開制,是不


有想就醜話講前頭,
別婚後再來盧小小。
就算財產不分開,帳也要明白清楚,表示自己沒有欺騙另一半

財產分開,卻一直想凹對方錢,婚姻也難持久

台灣許多婚姻最大敗筆,就是把婚姻當做生意與買賣
婚前財產是可以不計入以後離婚請求項目
參考案例
建議還是採取法定財產制
生故後至少配偶還可以主張少扣遺產稅

案例在此連結

多少會吧

傳播系 wrote:
如果結婚前,表示婚後...(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的確是一件蠻傷感情的事情
感覺不被信任
不過現在應該也有很多人會這樣做吧
Lisa_Hsu wrote:就算財產不分開,帳也要明白清楚,表示自己

而且有很大比例,是女方親戚朋友三姑六婆出主意洗腦,好像只要是男人有錢百分百1定做怪。
女人有錢了,就真的不會外遇?

阿公老爸那年代女人勢微,女人外遇被掃地出門,女方親戚也會唾棄感到丟臉。
時代不同了,很多比例下,看挖到多少錢,反而變的是重視的焦點。

傳播系 wrote:
如果結婚前,表示婚後...(恕刪)


稍微有點價值的,應該都會

你看SONY大,搞不好名下幾公頃的蓮霧田。

能不先辦好財產公證嗎?

傳播系 wrote:
如果結婚前,表示婚後...(恕刪)


針對你的問回答如下:

1、是,確實是件很傷感情的事。
2、如果不辦,那以後你的財產被另一半拿走會是件很傷你感情的事。
3、要嘛就是你傷別人感情,要嘛就是等著讓別人來傷害你的感情。看看最近陳美鳯的例子就知道婚前協議的重要性。
4、會說沒必要辦的人很可能就是未來會回來分產的那個人。
5、沒錢的人沒這種困擾,資產多的人考慮的層面會比較多。

布魯斯威力 wrote:
而且有很大比例,是女方親戚朋友三姑六婆出主意洗腦,好像只要是男人有錢百分百1定做怪。
女人有錢了,就真的不會外遇?...

研究一下出餿主義者自己的婚姻品質,通常是一塌糊塗,甚至離了婚,但還是可以幫別人做婚姻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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