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開始!
堂妹(A).堂妹的老公(B).第三者(C).第三者的老婆(D)
A和C再一次偶然機會相遇.這時二者都有自己的婚姻
AB常為了家庭問題而吵架.C得知後勸A和B離開.也再這時界入了AB的婚姻.
不久後AB離婚了.直到現在B都還不知道離婚時有第三者界入
A和C再一起之後.C承諾給A一個名份.會盡快和D離婚.期中也買了套房.汽車.機車.手機給A
好景不長!A和C在一起之後.爭吵不斷.C男愛吃醋.懷疑A女另結新歡.並自殺多次!
現在要追討回送給A女之所有東西斷其後路.C男竟返家和元配D認錯.要求其元配告A女.
還要告知B說A和C在一起的情事!
C男真是一個沒LP的人!!出來玩說的甜言蜜語.什麼都給的起.吵架了卻搬出元配.來告自己偷吃的對象.
天天恐嚇A女要她無法立足.現在呈現二打一的局面.請問網友們.如果D女對A女提出防礙家庭的官司.這種情況
之下是否能成立呢?因為C男也是局內人!有可能只告A女而不告C男嗎?聽說提告有6個月期限?另外再民法和刑法
上還有什麼條文要注意的呢?
煞氣愛古錐 wrote:
堂妹(A).堂妹的老公(B).第三者(C).第三者的老婆(D)
A和C再一次偶然機會相遇.這時二者都有自己的婚姻
AB常為了家庭問題而吵架.C得知後勸A和B離開.也再這時界入了AB的婚姻.
不久後AB離婚了.直到現在B都還不知道離婚時有第三者界入
A和C再一起之後.C承諾給A一個名份.會盡快和D離婚.期中也買了套房.汽車.機車.手機給A
好景不長!A和C在一起之後.爭吵不斷.C男愛吃醋.懷疑A女另結新歡.並自殺多次!
現在要追討回送給A女之所有東西斷其後路.C男竟返家和元配D認錯.要求其元配告A女.
還要告知B說A和C在一起的情事!
C男真是一個沒LP的人!!出來玩說的甜言蜜語.什麼都給的起.吵架了卻搬出元配.來告自己偷吃的對象.
天天恐嚇A女要她無法立足.現在呈現二打一的局面.請問網友們.如果D女對A女提出防礙家庭的官司.這種情況
之下是否能成立呢?因為C男也是局內人!有可能只告A女而不告C男嗎?聽說提告有6個月期限?另外再民法和刑法
上還有什麼條文要注意的呢?
先開炮
叫A,C去死好了... 活在世上反正也沒什麼用了
C送給A的東西很難得要的回來,返還的可能性太低了
反正都要一起死,就一起告吧
最無辜的就是B,D
B:娶到一個爛貨

D:嫁給一個畜牲

垃圾廢物民進黨
內文搜尋
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