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與B君2人互相在現實中認識,也有交集
因A君與B君某件事私下發生爭執,但雙方私下也成和解共識
隨後A君卻在部落格網誌公開發表討論他人隱私,但"不具名",內容部分屬實,部分不實誇大,發表他人行為與性觀念隱私,供網友討論
日後B君發現,他是A君所編寫網誌內的主角(等於B君對號入座),內容部分屬實,部分不實誇大毀謗
B君私下要求A君,不公開方式向B君道歉,並撤除該篇文章,如果不撤除將尋求法律途徑
由於該文不需要帳號登入即可閱讀
A君不肯,並數落嘲諷B君,A君理由是該文"不具名",當消遣來看看,態度傲慢要求B君有種就告
於是B君給A君幾天時間要求A君私下道歉
A君卻在B君要求私下道歉當日,隨即發表另一篇公開網誌,文中提到"他不說全世界有沒人知道在講他,全世界也只有他知道在講他,他不出來講沒人知道我再說誰",隨後並補上該人的生活近況,內容與B君相符,變再次供給網友評論。
1.請問這是否已經構成犯罪?
2.B君有充足證據來證明該文"不具名"對象為B君本人,如果B君提告,檢方是否會受理?
3.如果對方只要"不具名"公開他人秘密毀謗,就等於無罪?
4.上述情況,B君以整理好相對話證據,警方是否受理這件事備案?
5.我只要不指名道姓,我公開秘密,毀謗,他也不能告不了我?我是否可以藉此發洩?
J.C.Y.T wrote: A君與B君2人互相在現實中認識,也有交集
因A君與B君某件事私下發生爭執,但雙方私下也成和解共識
隨後A君卻在部落格網誌公開發表討論他人隱私,但"不具名",內容部分屬實,部分不實誇大,發表他人行為與性觀念隱私,供網友討論
日後B君發現,他是A君所編寫網誌內的主角(等於B君對號入座),內容部分屬實,部分不實誇大毀謗
B君私下要求A君,不公開方式向B君道歉,並撤除該篇文章,如果不撤除將尋求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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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君不肯,並數落嘲諷B君,A君理由是該文"不具名",當消遣來看看,態度傲慢要求B君有種就告
於是B君給A君幾天時間要求A君私下道歉
A君卻在B君要求私下道歉當日,隨即發表另一篇公開網誌,文中提到"他不說全世界有沒人知道在講他,全世界也只有他知道在講他,他不出來講沒人知道我再說誰",隨後並補上該人的生活近況,內容與B君相符,變再次供給網友評論。
1.請問這是否已經構成犯罪?
2.B君有充足證據來證明該文"不具名"對象為B君本人,如果B君提告,檢方是否會受理?
3.如果對方只要"不具名"公開他人秘密毀謗,就等於無罪?
4.上述情況,B君以整理好相對話證據,警方是否受理這件事備案?
5.我只要不指名道姓,我公開秘密毀謗,他也不能告不了我?我是否可以藉此發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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